严惩内幕交易!证监会对7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4日电 据证监会发布消息,证监会对7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证监会表示,将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打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不断强化监管执法。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潘勇内幕交易“天成控股”、“银河生物”案作出处罚,没收潘勇违法所得14,933,306.29元,并处以74,666,531.45元罚款,并对潘勇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依法对李栒内幕交易“长盈精密”案作出处罚,责令李栒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257,710.03元,并处以773,130.09元罚款;

  依法对杨绍华内幕交易“长盈精密”案作出处罚,责令杨绍华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103,667.43元,并处以311,002.29元罚款;

  依法对黄万忠内幕交易“长盈精密”案作出处罚,没收黄万忠违法所得120,762.22元,并处以362,286.66元罚款;

  依法对胡忠权内幕交易“维格娜丝”案作出处罚,没收胡忠权违法所得82,980.15元,并处以248,940.45元罚款;

  依法对于洪瑞、王风雷内幕交易“维格娜丝”案作出处罚,对于洪瑞内幕交易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对王风雷内幕交易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

  依法对樊通兴内幕交易“维格娜丝”案作出处罚,没收樊通兴违法所得11,549.07元,并处以34,647.21元罚款

  证监会表示,近年来,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经常呈现出窝案特征,多名违法行为人聚焦同一内幕信息进行“围猎”,甚至互相建议、彼此串联,必须严惩。资本市场是信息市场,上市公司经营信息的公平知情权是广大投资者作出合理投资决策的重要保障,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部分上市公司内部人、业务关联方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利用信息优势进行内幕交易,妄图非法获利,严重扰乱资本市场发展秩序,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必须严厉打击。

  证监会将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打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不断强化监管执法,督促相关内幕知情人律己慎行,遵守内幕交易禁令,恪守职业道德,警示市场相关方切勿逾越法律底线,依法参与证券投资,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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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湘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