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回应欧委会公共采购法草案设置“欧洲优先”条款

  中新经纬9月17日电 17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中方注意到欧委会发布了《公共采购法》的立法草案。《法案》设置了“欧洲优先”条款,还要求在评标标准中纳入安全等非市场因素,排除或限制不符合条件的第三国企业。中方对此高度关切。

  何亚东提到,今年以来,欧盟连续推出《网络安全法》修订案、《工业加速器法案》《公共采购法案》,以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之名,行保护主义之实,频频设置歧视性条款,不断收紧市场准入条件。

  何亚东表示,中方敦促欧方遵守世贸规则,保持市场开放,修改《法案》中的歧视性条款,为企业在欧投资经营创造公平、透明、非歧视的营商环境。中方将密切关注欧方立法进程,及时评估相关影响。(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