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9日电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没收违法所得0.534291万元,罚款4.020676万元,并责令改正。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静处〔2023〕062023000697 号),2023年4月24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函,反映在其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短裤监督抽查不合格。2023年5月17日,经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2022年7月7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北京丰台区 第三分公司销售的MUJI品牌棉水洗府绸短裤进行了抽样检测。上述产品合格证标注产品质量等级为“合格品”,明示产品质量责任承担者为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
创标(北京)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针对涉案棉水洗府绸短裤的编号为FT2022-C65-D54-L01 2B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检验,所检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GB/T 29862-2013的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具体情况为该批次棉水洗府绸短裤纤维含量(%)标注值:棉 100;实测值:面料:棉 100 口袋:聚酯纤维 65.5 棉 34.5,单项不合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此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出了异议。后由 远东正大检验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复检,2023年2月17日其出具编号:FT2022-C65-D54-L012B(复检)的检验报告,结论仍为经检验,所检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GB/T 29862-2013 的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具体情况为该批次棉水洗府绸短裤 纤维含量(%)标注值:明示:棉 100;实测值:兜布:聚酯纤维 63.7 棉 36.3,单项判定不符合。
经查,涉案棉水洗府绸短裤由无印良品分别于2022年5月28日及6月27日自越南进口,并于该年8月期间悉数售于当事人各分公司。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进口、销售及缴税凭证,认定当事人进口经销涉案棉水洗府绸短裤的货值金额为人民币80413.51元,违法所得为人民币5342.91元。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无印良品作为明示的产品质量责任承担者,其进口 经销的产品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但在合格证上标注产品质量等级为“合格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十九条:“ 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鉴于涉案棉水洗府绸短裤不合格项为1项,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6个月,未造成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受损,无社会影响且能够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 供证据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裁量因素综合考量,对当事人的该违法行为按货值金额0.5倍予以量罚。
该局责令停止销售涉案产品, 并对无印良品的违法行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一、罚款人民币40206.76元;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342.91元。
公开资料显示,無印良品1980年诞生于日本,主推服装、生活杂货、食品等各类商品。该公司全球门店数量超过了900家,商品种类也遍及服装、生活杂货、食品乃至家居领域,超过了7000种。(中新经纬APP)
【编辑:陈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