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得收到传票及民事起诉状 涉及债券交易纠纷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6日电 16日晚间,*ST康得公告称,近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下称“罗湖法院”)传票及民事起诉状,国信证券请求判令公司支付已到期的债权本息合计3123.75万元,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根据传票内容,国信证券向罗湖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康得),案由为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来源:*ST康得公告

  国信证券的诉讼请求包括三项: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已到期的债权本金30000000元以及利息1237500元,合计31237500元;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总和31237500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自2019年1月15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传票信息显示,*ST康得应到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14时30分,应到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八楼第十九审判庭。

  *ST康得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妥善处理此次诉讼。鉴于目前该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中新经纬APP)

【编辑: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