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中概股参与A股重组一视同仁 不设任何门槛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9日电 10月19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二批案件查办进展以及近期完善并购重组监管工作情况,并对4宗操纵ETF案作出行政处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积极支持优质境外上市中资企业参与A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自去年11月以来,已有7家中概股公司通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回归A股市场;对于此类并购,证监会采取同境内企业并购同类标准,一视同仁,不设任何额外门槛。

  证监会2018专项执法第二批案件 主要打击屡查屡犯主体

  6月29日,证监会专门部署2018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二批共18起案件查处工作,集中打击屡查屡犯主体恣意实施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证监会介绍,目前,11起案件已经完成主要调查工作并陆续进入行政处罚审理程序(1起案件已作出行政处罚),3起涉嫌犯罪案件将依法启动刑事移送程序,其余4起案件取得重要进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介绍,18起案件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操纵市场、老鼠仓等多种违法行为,主要特点有:

  一是从案件类型上看,屡查屡犯主体的违法行为呈现多项违法复合杂糅的特点。有的曾因内幕交易、超比例持股等违法行为被我会行政处罚,此次又因涉嫌操纵市场和信息披露违法被我会调查。

  二是从组织模式看,涉案主体集团化、职业化趋势明显,在资金、操作、决策端设置专人专岗,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有的在多地设置多个操纵窝点,通过中介筹集资金、账户,甚至勾结上市公司实施信息操纵。

  三是从行为特征上看,屡查屡犯主体规避调查手段更加隐蔽,有的涉案主体内部口头传授规避调查“行为规范”,刻意掩饰违法活动,调查取证面临更大挑战。

  证监会表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操纵市场、老鼠仓等违法行为严重侵蚀资本市场运行基础,历来是证监会稽查执法打击重点。而屡查屡犯违法主体屡次实施相关违法行为,践踏法律尊严,挑战监管权威,加剧市场风险,成为证监会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对象。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保持稽查执法高压态势,坚决对屡查屡犯涉案主体的违法行为予以重拳打击,形成有效震慑,同时,持续推进第二批案件办理工作,坚决依法、全面、从严追究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相关个案的进一步查处情况,证监会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优质境外上市中资企业参与A股重组一视同仁

  证监会指出,近期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服务举措,进一步简政放权,鼓励市场化并购,提高审核效率。

  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鼓励市场化并购,提高审核效率。今年1-9月份,全市场发生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近3000单,同比增长69.5%,已超去年全年总数,交易金额近1.8万亿元,同比增长46.3%,接近去年全年水平。这其中,仅117单需我会审核,行政许可比例由去年的不足10%进一步下降至4%,市场活跃度大大攀升。从审核的情况看,近期万华化学等快速过会,外运发展、深赤湾等多家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行业整合。国庆假期后,证监会针对小额并购交易,推出快速审核通道,简化审批程序,为企业开展市场化并购争取时间。适用该通道的第一单拓尔思已在受理后直接提交重组委审议,审核效率大幅提高。

  二是继续深化改革,完善基础性制度,充分发挥并购重组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对于募集配套资金,放松管制,允许上市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以满足企业后续产能整合、优化资本结构等切实诉求;同时,上市公司大股东为抗风险和后续发展,通过认购配套融资真实、持续地巩固控制权,证监会明确予以支持。对于并购非金融类资产少数股权的,取消财务指标限制,服务企业去产能、调结构的发展需求。对于处于交易核心的发行价格问题,注重发挥股东大会定规则、董事会快执行的公司治理作用,特别强调调价机制设计合理性、董事会履责及时性,在市场化定价的基础上充分关注中小投资者保护。对于交易对方涉及200人公司的,明确经中介机构合规性核查后可以依法参与并购重组活动。

  此外,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指出,积极支持优质境外上市中资企业参与A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不断提升A股上市公司质量。自去年11月以来,已有7家中概股公司通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回归A股市场,回归渠道进一步畅通。对于此类并购,证监会采取同境内企业并购同类标准,一视同仁,不设任何额外门槛。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持续研究企业诉求,深化并购重组体制机制改革,让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同时,持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特别强调中介机构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4宗ETF操纵案件获罚

  日前,证监会对青岛东海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恒信)操纵180ETF案、北京泛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涵投资)操纵50ETF案、济南华尔泰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尔泰富)操纵100ETF案、北京礼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礼一投资)和深圳礼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礼一投资)操纵50ETF案等4宗操纵ETF案件作出处罚。

  证监会表示,上述公司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单一账户或账户之间进行相关ETF交易,影响ETF交易量,变相进行ETF与相应成分股日内回转交易套利,获取非法利益,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上述违法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东海恒信违法所得134,597,370.30元,并处以134,597,370.30元罚款;对泛涵投资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华尔泰富违法所得20,634,336.09元,并处以20,634,336.09元罚款;对北京礼一投资、深圳礼一投资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至40万元的罚款。

  证监会认为,上述违法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在申辩阶段辩称没有操纵市场的主观故意,仅为实现T+0交易,经复核,在交易所明确规定当日申购的ETF不能赎回的情况下,上述主体通过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单一账户或账户之间大量交易ETF,绕道实现当日申购的ETF份额当日赎回,并通过卖出赎回的股票,变相实现股票T+0交易,构成与在股票市场按照T+1交易规则进行交易的其他投资者的不对等交易,形成了明显不公平的交易机会。同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单一账户或账户之间交易的行为掩盖了市场真实供求关系,造成交易量等数据失真,干扰了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构成《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明确禁止的操纵行为。为匡正市场交易秩序,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予以查处,意在警醒市场交易主体合法合规进行交易,任何破坏市场交易秩序的行为,证监会都将依法进行查处。

  证监会表示,将一如既往地集中执法资源,持续加大打击各类操纵市场行为的力度,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切实维护好公开、公平的市场秩序,着力为投资者营造一个长期健康稳定的市场环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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