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24日电 据“海关发布”微信号消息,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近日发布《关于规范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规范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以下简称“再生铜铝原料”)的进口管理。《公告》自2024年11月15日起实施。
《公告》明确,符合要求的再生铜铝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据《公告》,再生铜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为7404000030、7404000050;再生铜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为7404000020、7404000040;再生纯铝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为7602000040;再生变形铝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为7602000050;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为7602000020、7602000030。海关商品编号仅供通关申报参考。
《公告》要求,除放射性污染检验应符合海关专门检验要求外,再生铜铝原料的检验首先采用感官检验,当不能确定是否符合指标要求时按照海关行业技术规范或国家标准GB/T 38470、GB/T 38471、GB/T 38472、GB/T 40382、GB/T 40386的相应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此外,进口的再生铜铝原料应符合《公告》要求。海关发现进口再生铜铝原料疑似固体废物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属性鉴别,并根据鉴别结论依法管理。(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