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 取消豆粕出口退税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25日电 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其中提出取消豆粕出口退税。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

  来源:财政部网站

  财政部表示,为进一步简化税制、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将相纸胶卷、塑料制品、竹地板、草藤编织品、钢化安全玻璃、灯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将润滑剂、航空器用轮胎、碳纤维、部分金属制品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将部分农产品、砖、瓦、玻璃纤维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

  二、取消豆粕出口退税。

  豆粕是指产品编码为23040010、23040090的产品。

  三、除本通知第一、二条所涉产品外,其余出口产品,原出口退税率为1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税率为9%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原出口退税率为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6%。(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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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熊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