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局:对恶意逃废债网贷借款人实施信用惩戒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2日电 据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网站消息,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打击网贷恶意失信行为的公告指出,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求,将对恶意逃废债网贷平台借款人、出险平台失联跑路的高管人员等典型失信人实施信用惩戒,逐步实现对所有失信人员的信用惩戒。

  公告强调,无论网贷平台是否正常运营,借款人与投资人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均受到法律保护,不会因网贷平台是否倒闭而灭失。请各网贷平台借款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对恶意逃废债的网贷平台失信借款人信息将纳入征信系统,并通过网站予以公示。

  公告指出,各网贷平台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共同打击逃废债行为,帮助出借人追讨债务,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跑路失联等失信行为。

  北京市互金整治办再次提醒网贷平台投资人要树立理性投资观念,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充分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成熟理性明白投资。

  8月8日,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为严厉打击借款人的恶意逃废债行为,《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上报借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全国整治办将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上述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

  10月18日,新华社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为防范化解P2P网贷平台风险、建立和完善互联网信用体系,首批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已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共涉及逾期金额近2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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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