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北黑铁路旅客列车脱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中新经纬11月6日电 国家铁路局网站6日发布《“10·15”黑龙江省北黑铁路旅客列车脱轨铁路交通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公告》(下称公告)。

  公告显示,2023年10月15日3时44分,由哈尔滨东开往黑河的K5133次旅客列车(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DF4D型4423号机车担当牵引,列车编组14辆、总重773吨、计长33.3)以71公里/小时的速度运行至北黑线孙吴北-潮水站间211公里569米处时,与从工程线溜逸脱轨侵限的工程车辆相撞,造成旅客列车机车和机后1-4位车辆脱轨,中断北黑线铁路行车10小时01分,构成铁路交通较大事故。

  事故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总计71.79万元。

  对于事故原因,公告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在工程车辆停留和防溜作业中不严格落实作业标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违规将制动系统失效的工程车辆在超过6‰坡度的线路上无动力停留,不派人值守、停机不实施保压制动,不按要求设置铁鞋和采取人力制动机制动;黑河铁路升级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失控,对施工单位的违法违章行为不制止、不纠正;山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不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开展施工现场监督检查,致使工程车辆发生溜逸与旅客列车相撞。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和《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十条之规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铁路交通较大事故。

  公告指出,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五十一条、五十四条、六十二条之规定,定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负该起事故主要责任;定黑河铁路升级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该起事故重要责任;定山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该起事故次要责任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对北黑铁路升级改造项目疏于管理,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不及时,督促整改不力。追究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责任

  黑河市交通运输局对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不力,黑河市交通工程事务中心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重点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跟踪整改不及时。追究黑河市交通运输局、黑河市交通工程事务中心监督管理责任。

  对于相关公司及责任人,公告给出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及北黑铁路升级改造工程 BHSG-3 标项目经理部相关责任人员

  (1)建议给予执行董事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

  (2)建议给予总经理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

  (3)建议给予安全总监撤职处分。

  (4)建议给予安全监督部部长行政记过处分。

  (5)建议给予物资设备部部长行政记过处分。

  (6)建议给予项目部经理行政撤职处分。

  (7)建议给予项目部常务副经理行政撤职处分。

  (8)建议给予项目部安全总监行政记大过处分。

  (9)建议给予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行政记大过处分。

  (10)建议给予项目部安全监督部部长行政记过处分。

  (11)建议给予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部长行政记过处分。

  (12)建议给予项目部轨道队现场负责人开除处分。

  (13)建议给予10月14日工程车辆领车员开除处分。

  (14)建议给予10月14日工程车辆3名轨道车司机开除处分。

  2.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建议给予党委书记、董事长行政警告处分。

  (2)建议给予总经理行政警告处分。

  (3)建议给予分管副总经理行政记过处分。

  3.黑河铁路升级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建议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黑河铁路升级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主持工作)行政记过处分。

  (2)建议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黑河铁路升级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行政记大过处分。

  (3)建议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行政记大过处分。

  (4)建议给予黑河铁路升级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行政记过处分。

  (5)建议给予黑河铁路升级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副总监行政记过处分。

  (6)建议给予黑河铁路升级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安质部部长行政警告处分。

  (7)建议给予黑河铁路升级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管部部长行政警告处分。

  (8)建议给予黑河铁路升级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管部副部长行政警告处分。

  (9)建议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室主任行政警告处分。

  (10)建议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处副处长行政记过处分。

  (11)建议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室工程师行政记过处分。

  (12)建议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行政记过处分。

  4.山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建议给予项目总监降级处分。

  (2)建议给予监理组组长降级处分。

  5.黑河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1)建议给予黑河市交通工程事务中心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

  (2)建议给予黑河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诫勉谈话。

  (3)建议黑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向黑河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4)建议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原黑河铁路升级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向黑河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由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负有事故责任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公告还指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要全面排查施工安全隐患,加强现场作业管控,检测工程机械车辆技术状态,确保车辆防溜措施落实。

  黑河铁路升级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施工和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全面研判,提出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确保旅客列车安全。

  山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强化施工现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巡查和旁站监督。

  黑河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地方铁路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相关机构,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有效督导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维护地方铁路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此前,中铁二十三局等已因此次事故被国家铁路局约谈。

  10月30日,国家铁路局副局长王启铭就该起事故约谈了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黑河市人民政府负责人,中国铁建集团公司负责人参加约谈。(中新经纬APP)

【编辑:郭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