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宏创控股收监管函:多期年报同业竞争披露不准确

  中新经纬11月8日电 8日,深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下称《监管函》)。

  深交所监管函截图

  《监管函》显示,2023年11月7日,宏创控股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根据《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宏创控股存在下列违规事实:

  宏创控股在2017年至2021年年报中均披露与控股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宏桥”)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但实际上山东宏桥控制的滨州宏展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自2017年以来一直与宏创控股存在同业竞争。

  宏创控股2017年至2021年年报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五十七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准确披露同业竞争相关内容。

  深交所指出,宏创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宏创控股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宏创控股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另据《警示函》显示,赵前方作为时任董事长,张伟、朱凯、杨光厂作为时任总经理,肖萧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宏创控股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赵前方、张伟、朱凯、杨光厂、肖萧及宏创控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资料显示,宏创控股是一家大型综合性铝板带箔加工企业,主要从事高精度铝板带箔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铝板带、家用箔、容器箔、药用箔、装饰箔。

  业绩方面,宏创控股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20.07亿元,同比下降29.43%,归母净利润亏损8117.95万元,同比下降314.34%。对于利润下降的原因,宏创控股表示,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同比减少、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

  二级市场上,截至8日收盘,宏创控股收跌0.89%报4.45元/股。(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