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推股票激励计划后,鸿博股份收函:是否有利益输送?

  中新经纬11月17日电 11月17日,深交所向鸿博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该公司就股票激励计划说明激励对象选取的方法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截图来源:深交所网站

  具体来看,2022年11月17日,鸿博股份披露《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公司一名核心骨干成员授予限制性股票85万股,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5.69亿元和5.97亿元。

  对此,深交送要求鸿博股份详细说明该名激励对象的具体职务、职责、任职时间、工作业绩、对公司经营情况的贡献等事项,说明激励对象选取的方法及其合理性,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确认依据,与其贡献程度的匹配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据悉,鸿博股份2021年营业收入5.74亿元。对此,深交所要求鸿博股份结合近年业务发展和财务数据,说明业绩考核目标的确定依据,较2021年基本持平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问题中关于激励对象相关任职情况说明考核指标是否科学、合理,能否达到激励效果,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官网信息显示,鸿博股份成立于1999年6月,总部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金山开发区。公司以安全印务为主营业务,是中国彩票印刷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于2008年5月在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

  业绩方面,三季报显示,鸿博股份2022年前三季度营收3.74亿元,同比减少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4642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二级市场方面,鸿博股份11月17日收跌0.68%报7.35元/股,现总市值37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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