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报告、不履行约定赔偿 人保财险四公司被罚195万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18日电 银保监会网站18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四公司合计被罚19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11月12日,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人保财险苍南支公司、人保财险温州市分公司、人保财险余杭支公司合计罚款135万元。

  对三位主要责任人苏守铭、朱宁远、孙新华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6万元、10万元、10万元。

  银保监会网站截图

  此外,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存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违法违规事实,11月12日,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其罚款60万元,对主要责任人张庆华给予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徐斌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

  《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官网信息显示,财险市场“老三家”之一的人保财险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成员和标志性主业。公司于2003年11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2328)。2019年,公司总保费收入4330亿元,总资产5960亿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