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自融”破坏市场秩序,精功集团相关业务被罚暂停2年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18日电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官网18日发布的《自律处分信息》显示,对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

  交易商协会指出,精功集团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在“18精功SCP003”和“18精功SCP004”发行过程中,通过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以在发行环节直接申购或承诺上市后购回的方式,主导了两只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破坏了市场秩序。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20年第12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精功集团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对精功集团法定代表人、总裁金良顺予以严重警告,认定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2年。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期、2018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和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违约后续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来源:上海清算所官网截图

  此前,精功集团发布债券违约后续工作进展情况称,2018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18精功SCP003)于2018年10月17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发行金额10亿元,期限270天,固定票面利率7.0%,到期日为2019年7月14日,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梢商。截至2019年7月15日(7月14日为周日,因非工作日顺延至7月15日)日终,精功集团未将足额本息兑付资金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此外,精功集团2018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18精功SCP004)于2018年11月16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发行金额3亿元,期限270天,固定票面利率7.0%,到期日为2019年8月6日,由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梢商。截至2019年8月6日日终,精功集团未将足额本息兑付资金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精功集团在后续工作进展中表示,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已进入合并重整程序,将积极配合有关方面,继续做好重整相关的工作。(中新经纬APP)

【编辑:吴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