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规则出台,哪些机构有望入选?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28日电 (罗琨)为应对“大而不能倒”的风险,监管协同再进一步。27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手发布《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从我国情况看,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部分规模较大、复杂度较高的金融机构因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度高而居于金融体系核心,对我国金融体系整体稳健性以及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具有重要影响。为此,迫切需要明确政策导向,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识别、监管和处置作出制度性安排,补齐监管短板,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市场分析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使得宏观审慎监管框架进一步得到完善,但由于属于额外监管措施,在面临一定的附加资本监管的压力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或将迎来增资潮。

中国人民银行。中新经纬 摄

  哪些机构有望入选?

  《指导意见》规定,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划定参评机构范围,确定评估指标。其中,对参评机构范围规定了资产占比和机构数量两套可选标准;一级评估指标包括机构规模、关联度、复杂性、可替代性、资产变现等。

  经华泰证券测算,按照75%的规模指标,约有26 家银行在参评机构范围,包括国开行与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除渤海银行外的全部股份行、6家城商行(北京+上海+江苏+南京+宁波+盛京)。

  华泰证券同时指出,虽然参评机构范围较广,但参评机构并非最终名单。目前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有工、农、中、建四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为工、农、中、建、交五家。最终名单预计仍聚焦于大型银行,参评机构到最终名单可能较大幅度收窄,政策性银行与少数股份行或新增入选。

  中金公司则预计,四家保险公司有较大机会被评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考虑到业务复杂程度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联性,综合保险集团入选可能性较大。已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的平安集团可能性最高,中国人寿集团、人保集团、 太平洋保险集团亦有较高可能性。而从规模及业务复杂度层面考虑,最终上市券商入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可能性较低。

  除了银行、保险、券商等传统金融机构外,市场人士也对蚂蚁金服等互金巨头会否纳入颇为关注。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像浙江蚂蚁金服等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如经国务院金融委认定,也可能纳入名单实施特别监管。蚂蚁金服等既要受到金融控股公司办法的约束,又要纳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

  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注意到,在2017年11月的一次公开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曾指出,从宏观审慎的角度来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不一定是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机构,如果一些大型Fintech公司,其行为有可能对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也应当被叫做系统重要性机构,并纳入到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当中进行管理,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或迎来增资潮

  根据《指导意见》,在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之外,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将提出附加资本要求和杠杆率要求,因此被纳入机构的资本金以及流动性等要求将趋严。

  东方金诚首席金融分析师徐承远指出,由于面临一定的附加资本监管压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或将迎来增资潮。

  目前,国内金融机构中平安保险集团和工、农、中、建四家银行分别进入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系统性重要性银行行列。以系统性重要性银行监管为例,2015年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提出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监管框架,监管对象主要涵盖G-SIBs(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集团和重要附属子公司。

  按照FSB规定,我国作为新兴市场最晚应在2025年和2028年分别达到16%和18%的TLAC监管要求。2017 年,工、农、中、建四家银行均入选G-SIBs 名单,其中工行、中行、建行属二档,农行为一档,须分别承担1.5%和1.0%附加资本要求。

  同时,《指导意见》提出采用“孰高原则”,即当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同时也被认定为国内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时,原则上适用两者之中较高的特别监管要求。徐承远指出,这也就意味着工、农、中、建四家银行应最晚在2025年和2028年分别至少达到17%和19%标准,远高于各自的资本充足率水平。

  另外,在特别监管要求下,国内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附加资本要求将根据系统重要性得分与基准机构得分的比值确定。考虑到MPA考核已附加资本纳入考核,未来被认定为国内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将面临额外的附加资本要求。(中新经纬APP)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编辑:徐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