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公布!违反或被纪律处分

  中新经纬12月1日电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日前发布《证券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下称《指引》)提到,证券公司应在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开展专项操作风险识别与评估。

  中国证券业协会介绍,《指引》共三十七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明确操作风险管理总体原则、明确操作风险管理架构及职责、明确操作风险管理机制、明确操作风险专项领域的相关要求及明确自律管理要求。

  中国证券业协会指出,《指引》结合行业现状,提出证券公司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应符合监管要求,与自身发展战略、业务特点、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将操作风险损失控制在自身可承受范围内。

  此外,《指引》提出操作风险管理的全程全员、协同管理、审慎应对和防范预见原则。全程全员原则强调覆盖全员、全机构、全过程;协同管理原则强调发挥各专业职能部门的作用,协同开展操作风险管理;审慎应对原则强调审慎对待操作风险,并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管理;防范预见原则强调应重视新业务、新产品涉及的操作风险,包括既有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可能因新业务、新产品引发的操作风险。

  《指引》还明确了对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要求,并结合操作风险管理特点,提出管理中的统筹与协作要求。一是证券公司首席风险官牵头负责操作风险管理工作,证券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操作风险管理,并为首席风险官统筹管理操作风险提供支持。二是证券公司应明确牵头负责操作风险管理的部门及职责,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本职能领域的操作风险,并为牵头部门提供管理支持。

  《指引》提出操作风险管理机制主要包括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与缓释、监测与报告。

  风险识别与评估方面,一是证券公司应建立完善主要业务与管理的流程目录。二是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旨在将其尽可能嵌入日常业务运作。三是证券公司应在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开展专项操作风险识别与评估。四是强调证券公司应建立针对新业务、新产品的管理流程,充分识别和评估相关操作风险,并可在业务系统上线等环节开展专项操作风险识别与评估。五是提出通过关键风险指标监测结果开展风险识别与评估。

  风险控制与缓释方面,一是综合行业典型操作风险案例、有关监管要求等总结形成13项基本措施,涉及职责分工、授权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与数据、印章印鉴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二是对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投资银行类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融资类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涉及跨境的业务等提出若干基本操作风险管理要求。

  风险监测与报告方面,一是要求建设关键风险指标体系,逐步覆盖各重点关注领域和关键业务流程,并说明了指标设立的参考方向。二是结合行业数字化转型趋势,提出可以通过信息科技手段采集、分析相关数据等方式开展操作风险监测。三是明确证券公司损失数据收集的基本要求,并提出通过内外部相关信息分析、内外部检查等途径主动收集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四是对操作风险报告机制和操作风险整改追踪、内部信息共享与协同整改提出要求。

  与此同时,《指引》明确了操作风险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业务连续运行、外包风险管理、员工行为管理、内部控制等专项领域的管理要求。

  《指引》还对操作风险管理相关系统、数据、压力测试、风险计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根据行业实际,对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建设提出基本要求。二是结合行业数字化转型趋势,对操作风险有关数据的分类标准、数据治理和质量控制机制提出要求,旨在充分利用数据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效率效果。三是对操作风险压力测试提出具体要求、对操作风险计量提出原则性要求。

  《指引》最后明确了协会对证券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实施自律管理,对操作风险管理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应在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发生当日,向协会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影响和应对措施,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协会书面报告处理结果。证券公司违反《指引》的,协会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对公司及责任人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