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实控人因债务问题 被司法冻结股权超16%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2日电(高晓锳)12月1日晚,通化金马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原因是实际控制人与债权人就债务的违约金、罚息的处理意见方面未能达成一致。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显示,控股股东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晋商陆号”)、 苏州晋商联盟柒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晋商柒号”)持有的通化金马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晋商陆号、晋商柒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8%。上述股份累计质押股份2.8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9.75%。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本次被司法冻结情况 来源:公司公告

  公开资料显示,本次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晋商陆号、晋商柒号被冻结股份1.5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1%,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4.93%。

  北京晋商称,2019年8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玉富先生。张玉富先生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化解了北京晋商的流动性风险,北京晋商与绝大部分债权人、质押权人达成债务化解方案,并解决了德信义利基金优先级和中间级合伙人的退出问题。

  因此,对于本次司法冻结的主要原因,北京晋商解释称是由于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晋商陆号、晋商柒号在与债权人恒丰银行就债务化解方案进行协商谈判过程中,因涉及债务的违约金、罚息的处理意见方面未能达成一致,导致本次诉讼的发生,进而对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晋商陆号、晋商柒号持有上市公司的部分股票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通化金马称,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晋商陆号、晋商柒号将继续积极推动与恒丰银行债务化解的谈判、沟通工作,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北京晋商不会因本次财产保全措施影响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也不会因此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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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