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8起违法围填海案件 一公司被罚24.28亿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28日电 自然资源部28日通报八起违法围填海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被罚款额度最高,达24.28亿元。

  这八起案件分别是:

  辽宁大连长兴岛港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填海案

  自2017年1月20日起,大连长兴岛港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西中岛石化港区正北和以西海域,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实施西中岛公共液体化工品码头及仓储项目建设用地回填工程、长兴岛生命人寿MTO场地回填工程,违法填海面积分别为7.55公顷(113.24亩)、61.99公顷(929.85亩)。2017年3月1日和3月10日,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海洋与渔业局分别进行了立案查处,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492.63万元和9.3亿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正在落实。

  山东烟台蓬莱西海岸海洋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填海案

  2016年1月20日至2017年9月20日,蓬莱西海岸海洋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在西海岸海洋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内,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填海,违法填海面积105.8公顷(1587亩)。2018年2月9日,蓬莱市海洋与渔业局进行了立案查处,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11.11亿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正在落实。

  江苏通州湾港口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填海案

  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9月13日,江苏通州湾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在腰沙二期通道南北堤西南侧海域,在仅取得用海预审意见但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填海,违法填海面积40.602公顷(609.03亩)。2017年9月13日,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进行了立案查处,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2.01亿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

  浙江温州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违法填海案

  自2012年4月起,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平阳县宋埠-西湾海域,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实施围、填海活动,违法填海面积171.85公顷(2577.7亩),违法围海面积63.71公顷(955.6亩)。2018年8月31日,平阳县海洋与渔业局进行了立案查处,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6.78亿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

  福建省连江县路港工程开发公司违法填海案

  自2017年11月起,福建省连江县路港工程开发公司在连江县琯头镇定安南侧附近海域,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实施228国道连江下岐至东边段工程建设,违法填海面积4.28公顷(64.21亩)。2018年8月30日,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进行了立案查处,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2311.5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部分海域已恢复原状。

  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违法填海案

  2012年3月至2017年9月25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湛江市东海岛红星水库对开海域,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填海建设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违法填海面积231.19公顷(3467.84亩)。2017年9月17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进行了立案查处,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24.28亿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

  海南文昌亿创达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违法填海案

  自2016年10月1日起,海南亿创达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文昌市铺前镇新埠海海域,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超出原审批区域填海建设人工岛,违法填海面积1.59公顷(23.8亩)。2017年9月5日,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进行了立案查处,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999.62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水利局违法填海案

  自2016年7月20日起,防城港市港口区水利局在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牛路村簕山至飞斗潭沿海,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违法填海施工实施防城港市港口区九龙寨海堤工程项目,违法填海面积2.4公顷(35.9亩)。2018年4月11日,防城港市海洋局进行了立案查处,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1186.2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正在落实。

  自然资源部指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进一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纠正“向海索地”的不正确发展观,全力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除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禁止新增围填海。

  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自然资源部表示将积极制定处理方案并妥善处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围填海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确保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降低、海岛现有砂质岸线长度不缩短、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减弱,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优质后备海洋资源和美好的海洋生态家园。(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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