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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喊话投资咨询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收益

2019-01-11 20:33:17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11日电 据证监会官方微信公众号11日消息,近期,针对部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以下简称咨询机构)发生的不当营销和违规经营问题,证监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整肃行业纪律,集中查处了一批个案。2018年,对58家咨询机构或其分支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其中对35家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的,已实施行政处罚或启动立案稽查程序。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会同行业协会,继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加大检查执法和自律管理的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咨询机构,综合运用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等手段,从严查处和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业务许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指出,咨询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夸大、误导性的营销宣传;不得承诺投资收益;不得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从业资格

  证监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在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前,应当核实服务机构及人员是否持有合法资格及是否存在被限制业务情况。具体信息可在证监会网站“监管信息公开目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其中已被证监会采取暂停新增客户行政监管措施的机构或被协会采取暂停执业纪律处分的人员已经明确列示。投资者在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发现咨询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拨打相关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中新经纬APP)

(编辑:万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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