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金融>>正文

信托收缩结构化证券投资类业务:“今年日子不会太好过”

2018-01-12 20:17:30 澎湃新闻

  信托公司收缩结构化证券投资类业务:“今年日子不会太好过”

  澎湃新闻记者 胡初晖

  “2018年日子不会太好过。”一位信托从业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

  继银监会给银行信托通道业务套上“紧箍咒”之后,结构化股票投资信托产品也将遭到“暴击”。据澎湃新闻了解,1月11日,北京地区一家信托公司内部宣布,除了不新增银信合作业务规模外,公司将暂停设置有中间级的结构化证券投资类业务。不过,多家大型信托公司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截至目前,监管部门并未向各机构下发红头文件禁止设立结构化证券投资类业务。

  所谓结构化证券投资类业务,简单来说,就是信托产品将受益人分为优先和劣后两级,收益分配时,优先受益人先于次级受益人获得收益。一般情况下,优先级由机构认购,次级受益人多为个人。在业内,结构化证券投资类业务经常被用来进行场外配资业务。结构化证券投资类业务主要有伞形信托、单一结构化信托两种形式。2015年在证监会对A股“去杠杆”的大棒下,伞形信托“奄奄一息”。

  结构化证券投资类业务真正被“管起来”是在2016年3月。当时,银监会向各银监局下发了《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信托公司应合理控制结构化股票投资信托产品杠杆比例,优先受益人与劣后受益人投资资金配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最高不超过2:1,不得变相放大劣后级受益人的杠杆比例。

  事实上结构化证券投资类业务的杠杆能有多大?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尽管监管设定了“2:1”的上限,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信托公司会引入由第三方提供的、扩大劣后级资金杠杆率的资金,由于处在优先级和劣后级资金中间,所以被称之为夹心层资金。举例来看,假设客户现有3份资金,按照“2:1”的规定,客户可以配到6份资金,当引入1份夹心层资金后,信托公司可以将客户原有的3份资金视为4份(3+1),从而让客户从原来可以获得6份资金的上限直接放大到8份资金。简言之,由于夹心层资金的存在,客户最高可以用3份资金配到8份资金,变相突破了2倍杠杆的上限。

  一家总部位于华南的大型信托机构向澎湃新闻表示,在2015年股灾之后,鉴于监管对杠杆比的限制,公司就没有新增的结构化证券投资类业务了。总部位于华东地区的一家大型信托公司和一家中型信托公司人士则表示,结构化证券投资类业务占比较少,但并未收到监管部门要求暂停此类业务的通知。

  一位信托业资深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2017年12月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将银行和信托之间的通道业务管了起来,而根据此前资管新规的征求意见稿,“去通道”已经成为大势。本次有信托公司主动暂停设置有中间级的结构化证券投资类业务,本质上是在“去”信托和证券之间的通道,在目前严监管的趋势下并不足为奇。

(编辑:王梦元)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