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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年报披露“减负”:创新层不再强制披露业绩预告

2020-01-14 07:45:20 第一财经

  新三板年报披露“减负”:创新层不再强制披露业绩预告

  周楠

  年报披露即将拉开序幕,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披露迎政策指引。

  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在1月13日晚间相继发布了新三板改革配套规则及2019年年报披露相关指引。

  证监会此次发布的4件配套规则涉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整体来看,对定向发行格式准则的调整涉及四方面:一是统一定向发行的要求,将信息披露及申报文件要求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全体公众公司;二是完善信息披露内容,明确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面的披露要求,细化了募集资金用途等披露要求;三是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补充了对中介机构发表意见的要求;四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明确挂牌公司申请定向发行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的,由全国股转公司先行出具自律监管意见,作为申请行政许可的必备文件。

  与此同时,在对创新层、基础层年报格式准则的规定上,证监会此次细化了创新层、基础层挂牌公司的年度报告披露要求。

  “明确创新层、基础层年报的差异化披露要求,同时对披露内容进行适当简化;借鉴科创板改革成果,以投资者需求为核心,提升年报信息披露的可读性、有用性;中小企业特点出发,强化对创新层、基础层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的风险因素的披露。”证监会表示。

  股转公司当天晚间表示,2019年年报披露要求对创新层、基础层公司披露内容进一步优化。

  记者关注到,“进一步优化”主要体现在两点:适度降低创新层公司披露要求、大幅降低基础层公司披露要求。

  例如,对于创新层公司,取消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强制披露要求,免于披露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实际支付情况,不再要求执行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等;对于基础层公司,减少分析性信息披露强度,披露内容以客观财务数据为主。

  第一财经记者从股转方面获悉,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漏、出现业绩传闻且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三个层次都要披露业绩快报,差异化的主要考虑是三个层次的公众性程度不一,精选层公司涉众性强,流动性高,市场价格对业绩波动的反应比较敏感,所以信息及时性要求更强。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很重要的一个作用预告亏损,而上市公司亏损意味着退市风险,需要提前警示投资者,而创新层公司不会因为仅仅连续亏损而降层或者摘牌,所以必要性不是很大。”有了解规则制定的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透露,挂牌公司普遍审计工作开始的比较晚,基本核算出盈亏发预告的时候,和年报已经离得很近了,对投资者用处不太大,公司又觉得很忙乱,所以这次就取消了。

  “通过上述差异化安排,在满足监管要求、投资者需求的基础上,尽量降低创新层、基础层公司的年报信息披露负担,实现不同层级公司的披露内容与对应层次的公司特征以及投资者需求相匹配。”股转公司表示。

  股转公司同时表示,将要求挂牌公司开展财务规范性自查,进一步识别财务基础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改进方案,并在2019年年报披露前整改完成;同时,要求主办券商在督导过程中跟进挂牌公司整改落实情况。

(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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