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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精装净利远逊一年以上应收账款 毛利率连降五年

2020-01-15 09:01:10 中国经济网

  中天精装净利远逊一年以上应收账款 毛利率连降五年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1月16日,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精装”)首发上会。中天精装拟于深交所上市,计划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3785万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中天精装本次拟募集资金7.82亿元,分别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区域中心建设项目、总部建设项目、研究院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中天精装经营性现金流4年1期低于净利润。2015年至2019年1-6月,中天精装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64亿元、10.00亿元、9.39亿元、13.63亿元、8.90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7225.11万元、8547.25万元、8014.92万元、9955.49万元、7979.44万元,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77.91万元、3107.21万元、3136.43万元、9603.60万元、-2,178.7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中天精装净利润远远低于一年以上应收账款。2015年至2019年6月30日,中天精装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58亿元、5.67亿元、5.50亿元、7.05亿元、8.05亿元,其中,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30亿元、2.12亿元、2.70亿元、2.50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超期应收账款分别为6821.07万元、8051.23万元、8556.44万元、8844.55万元、1.06亿元,超期应收账款收回比例分别为85.42%、84.16%、75.54%、56.75%、22.82%。

  据时代周报报道,中天精装坏账计提较同行宽松。中天精装可比上市公司一年以内到期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准备比例平均值为14.16%,而中天精装该比例为5%,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9.16个百分点。可比上市公司1-2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准备比例平均值为30%,中天精装该比例为10%,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20个百分点。

  2015年至2019年1-6月,中天精装对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84亿元、6.63亿元、5.87亿元、8.42亿元、5.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7.66%、66.35%、62.54%、61.80%和62.60%。

  中天精装对第一大客户万科地产销售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对万科地产的收入分别为3.81亿元、4.64亿元、3.71亿元、3.38亿元和2.63亿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39%、39.54%、24.76%和29.50%,公司单一客户收入占比较高。

  2015年至2019年6月30日,中天精装存货金额分别为9274.30万元、1.47亿元、1.63亿元、3.06亿元、3.90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42%、15.57%、15.96%、22.34%和26.56%。

  2013年至2019年1-6月,中天精装综合毛利率连续五年下滑,分别为24.18%、22.32%、22.12%、18.71%、18.00%、16.37%和16.28%。

  2015年至2019年6月30日,中天精装负债总额分别为3.85亿元、5.12亿元、5.38亿元、8.18亿元、8.46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55%、54.37%、52.62%、59.82%、57.59%。

  2015年至2018年,公司进行了5次股利分配,累计分红金额8575.83万元。公司于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6月30日持有的上述产品余额分别为4041.00万元、5000.00万元、1.50亿元和5014.95万元。本次中天精装拟募集资金7.82亿元,其中1.33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报告期内中天精装接受了个别房地产客户以房抵款。截至报告期末,中天精装已入账且尚未销售处置的抵款房产合计50处,其中9处已取得房产证,41处尚未交付过户给中天精装或已过户尚未取得房产证,账面值合计3588.07万元。

  2019年8月14日,中天精装作为施工单位,因所承接的室内装修工程的建设单位(即甲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进行施工,被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行政处罚。

  招股书披露,与中天精装合作的劳务公司存在被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处罚的情况,其中深圳市建业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在2016年和2017年共存在2次项目违法。公司与建业劳务签署的劳务分包采购战略合同期限为2018/05/16-2020/05/15。

  报告期内,中天精装有一项金额50万元以上的已决诉讼,系中天精装作为原告的工程款追讨案件。除该诉讼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还存在多起部分劳动(务)关系、装修/采购合同、工程款追索的诉讼或仲裁。

  中国经济网向中天精装董事会办公室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精装修服务提供商拟深交所上市

  中天精装是国内领先的精装修服务提供商,主要为国内大型房地产商等提供批量精装修服务,具体业务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等方面。

  中天健现直接持有中天精装4400万股股份(占中天精装总股本的38.7494%),系中天精装第一大股东。

  中天健持有股份比例虽然不足50%,但因中天精装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中天健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可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系中天精装的控股股东。

  乔荣健直接持有中天精装1208万股股份(占中天精装总股本的10.6385%),通过其100%持股的中天健间接持有中天精装4400万股股份(占中天精装总股本的38.7494%),并分别通过担任天人合一的普通合伙人而控制其持有的中天精装800万股股份(占中天精装总股本的7.0454%)的表决权、通过担任顺其自然的普通合伙人而控制其持有的中天精装351万股股份(占中天精装总股本的3.0911%)的表决权。

  乔荣健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合计控制中天精装6759万股股份(占中天精装总股本的59.5244%)的表决权,在报告期内始终可支配中天精装总股本半数以上的股份表决权,系中天精装的实际控制人。乔荣健现任中天精装董事长。

  乔荣健,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毕业于东南大学土木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12年获得长江商学院EMBA学位。乔荣健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经济师职称,获聘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专家,现任中天精装董事长。

  乔荣健于1992年至2000年供职于中国海外建筑(深圳)有限公司(现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监理、部门助理经理、项目副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等职务;乔荣健于2000年创立中天精装并一直工作至今。

  招股书称,乔荣健在工程管理、建筑装饰行业具有超过20年的丰富经验。

  中天精装拟于深交所上市,计划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3785万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中天精装本次拟募集资金7.82亿元,其中,6775.71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3.24亿元用于区域中心建设项目、1.60亿元用于总部建设项目、9752.94用于研究院建设项目、1.33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争议股东退出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2017年11月,中天精装未能成功过会,其与公司第一大客户的关联问题成为彼时发审委关注的焦点。

  2015年7月,中天精装开展第三次增资,增发股份由新股东万丰资产以5320万元认购。增资扩股后,中天精装股本总额由10800万股增加至11355万股,其中万丰资产持有555万股,占总股本的4.8877%,持股比例排在第6位。

  需要注意的是,中天精装此次引入万丰资产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万科企业股资产管理中心。虽然中天精装强调万科地产不持有万丰资产及深圳市万科企业股资产管理中心股权,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在万丰资产及深圳市万科企业股资产管理中心任职,但它们的个中关系依然备受关注。

  在2017年的招股书中,中天精装方面称,保荐机构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万科地产不构成发公司的关联方。在2017年11月,中天精装未能顺利过会,与万科地产的关联问题成为发审委关注的焦点。

  发审委指出,万科地产为中天精装第一大客户,股东之一万丰资产唯一股东为万科企业股资产管理中心,万科地产员工代表大会对该中心的宗旨及理事会人选有最终决定权。证监会发审委要求中天精装说明,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万科地产是否为关联方,中天精装是否构成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形。

  在2019年3月提交的最新招股书中,中天精装方面提到,万丰资产非万科地产的关联方,万丰资产并未在入股期间通过不正常途径为发行人谋取万科地产的业务机会。

  记者注意到,万丰资产已不在中天精装的股东行列。在2017年12月26日,也就是中天精装过会被否的一个月后,万丰资产将其持有的555万股股份全部转让。

  对此,中天精装方面回应称:“万丰资产转让股权,这是股东之间沟通后的安排,我们没有得到股东授权,暂时不方便对外披露具体事宜,一切请以招股书披露内容为准。”

  “在IPO审核中,关联交易向来是监管的重点,价格是否公允是其中的关键,如果不能证明价格公允性就会比较麻烦。”针对上述情况,有证券人士告诉记者,“虽然相关股东后来退出,与公司没有了关联关系,但监管层可能会继续关注这方面的问题,比如相关方的往来账款等情况。”

  经营性现金流4年1期低于净利润

  2015年至2019年1-6月,中天精装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64亿元、10.00亿元、9.39亿元、13.63亿元、8.90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7225.11万元、8547.25万元、8014.92万元、9955.49万元、7979.44万元。

  中天精装2017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双下滑,公司经营性现金流4年1期低于净利润。

  报告期内,中天精装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77.91万元、3107.21万元、3136.43万元、9603.60万元、-2,178.72万元。

  其中,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7.56亿元、8.41亿元、9.41亿元、12.04亿元、7.30亿元。

对万科地产销售下滑 客户集中度仍偏高

  中天精装的营业收入相对集中于少数大客户,存在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2015年至2019年1-6月,中天精装对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84亿元、6.63亿元、5.87亿元、8.42亿元、5.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7.66%、66.35%、62.54%、61.80%和62.60%。

  万科地产是报告期内中天精装第一大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对万科地产的收入分别为3.81亿元、4.64亿元、3.71亿元、3.38亿元和2.63亿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39%、39.54%、24.76%和29.50%,公司单一客户收入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虽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客户结构逐步多元化,业务分布范围逐步拓展,公司从万科地产获得的收入占比2018年较之前年度已显著下降,但仍然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

  中天精装表示,万科地产作为国内领先的房地产开发商之一,公司与万科地产的合作一方面源于其市场地位,另一方面与万科地产合作可以降低履约风险、提升市场知名度,但若万科地产因自身原因导致的生产经营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中天精装称正在加强对新客户、新项目的开发力度,未来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业务将进一步拓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使经营更趋稳健和成熟。

  应收账款高企 超期应收账款收回比例下降

  2015年至2019年6月30日,中天精装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58亿元、5.67亿元、5.50亿元、7.05亿元、8.05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3.01%、56.76%、58.57%、51.69%、90.39%。

  其中,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30亿元、2.12亿元、2.70亿元、2.50亿元,而同期净利润分别为7225.11万元、8547.25万元、8014.92万元、9955.49万元、7979.44万元。

  报告期内中天精装针对不同情况应收账款的信用期在7-60天左右。如果超过相关信用期公司仍未收到客户付款,则相关应收账款视为超期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超期应收账款分别为6821.07万元、8051.23万元、8556.44万元、8844.55万元、1.06亿元,超期应收账款收回比例分别为85.42%、84.16%、75.54%、56.75%、22.82%。

  中天精装称,公司部分项目未及时回款,其主要原因为甲方回款及审批流程较长,或者甲方有特殊的资金支付安排等。

  其中,超期应收工程款分别为3964.96万元、4718.02万元、5146.23万元、4987.49万元、5014.80万元,超期应收质保金分别为2856.11万元、3333.21万元、3410.21万元、3857.06万元、5618.08万元。

  坏账计提较同行宽松

  据时代周报报道,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会对当期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而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往往由企业自身决定。 

  在首次IPO上会时,中天精装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被发审委质疑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中天精装在招股书中列明金螳螂、奇信股份、建艺集团、亚厦股份、金筑股份和广田集团等6家可比上市公司。 

  然而,中天精装可比上市公司一年以内到期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准备比例平均值为14.16%,而中天精装该比例为5%,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9.16个百分点。

  此外,可比上市公司1-2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准备比例平均值为30%,中天精装该比例为10%,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20个百分点。

  中天精装在招股书中解释称,部分可比上市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虽然较高,但其对于部分在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是按照余额百分比计提坏账准备,与公司对1年内账龄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的比例接近。但公司并未对其他账龄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的差异进行具体说明。 

  据业内专家称:“坏账准备的计提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会增加计入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在进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时过于宽松,会虚增企业当期的营业利润。”

  2019年上半年末存货3.9亿元

  2015年至2019年6月30日,中天精装存货金额分别为9274.30万元、1.47亿元、1.63亿元、3.06亿元、3.90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42%、15.57%、15.96%、22.34%和26.56%。

  中天精装存货包括原材料和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两部分,其中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是公司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结算的部分,占公司存货的主要部分。

  中天精装称,公司2017年末存货余额较2016年末略有增加;2018年末存货较2017年末增长86.91%,2019年6月末较2018年末增加27.64%,增幅较大,主要是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变动所致。

  2018年,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较2017年大幅增加78.30%,2019年6月末,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较2018年末增长31.76%。

毛利率连降五年

  2015年至2019年1-6月,中天精装综合毛利率连续下滑,分别为22.12%、18.71%、18.00%、16.37%和16.28%。

  2016年至2019年1-6月,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18.36%、17.50%、18.45%、18.82%。

  报告期内,公司批量精装修业务毛利率下滑,分别为22.13%、18.69%、17.99%、16.33%和16.21%,其他业务毛利率毛利率23.12%、27.35%、-4.79%、-3.17%、-5.66%。

  据招股书,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向员工出租人才房等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成本为相应产生的房产折旧。由于政府对人才房出租的价格限制,公司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向员工收取的租金低于房产折旧,导致其他业务的毛利率为负。

  公司称,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2017年公司净利率水平较2016年保持稳定,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略有波动,但整体保持增长态势,公司的盈利能力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2017年以来,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新开发客户处于磨合阶段的影响,公司毛利率略有下降,但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水平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2019年1-6月毛利率水平与2018年基本一致。

  根据中天精装此前于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1月6日报送的招股书显示,中天精装2013年、2014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4.18%、22.32%。

2017年11月6日报送的招股书

2016年12月15日报送的招股书

  2019年上半年末负债8.5亿元

  2015年至2019年6月30日,中天精装负债总额分别为3.85亿元、5.12亿元、5.38亿元、8.18亿元、8.46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55%、54.37%、52.62%、59.82%、57.59%。

  公司称,2017年末负债规模较2016年末上升5.13%,主要系公司增加了银行借款,使得短期借款大幅增加所致。公司2018年末负债规模较2017年末增长了52.14%,主要原因为公司2018年业务规模增长较快,新增项目数量有所增加,导致应付账款及预收账款上涨。2019年6月末公司负债规模较2018年末增长了3.32%,主要是由于2019年公司业务规模大幅增长,应付账款及其他流动负债有所上涨。

  报告期内,中天精装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1950.00万元、2454.27万元、9357.34万元、1.22亿元、1.45亿元,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2516.90万元、2021.78万元、1526.66万元、1031.54万元、783.98万元。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逐年增加,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新增了流动资金借款及应收账款质押借款所致。公司长期借款主要系购买总部办公大楼所产生的贷款,随着逐步归还,公司报告期内长期借款规模逐年下降。

  此外,公司报告期内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2.43亿元、3.52亿元、3.11亿元、5.07亿元、5.46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3.21%、68.72%、57.75%、61.92%、64.53%。

  四年分红8575.83万元

  2015年至2018年,公司进行了5次股利分配,累计分红金额8575.83万元。

  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分配利润1814.02万元。

  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分配利润1500.00万元。

  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分配利润2136.81万元。

  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分配利润2125.00万元。

  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分配利润1000.00万元。

  2018年购买理财产品1.50亿元

  招股书显示,中天精装拥有货币资金1392.31万元、3696.92万元、7398.11万元、5064.66万元、7939.0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部分流动性较高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于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6月30日持有的上述产品余额分别为4041.00万元、5000.00万元、1.50亿元和5014.95万元。

  公司称,2018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增长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2018年末在手订单增长较多,因此公司提前储备资金以满足该等项目后续的生产经营投入。2019年6月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0万元,主要是由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自2019年1月1日起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本次中天精装拟募集资金7.82亿元,其中1.33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41处抵款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

  近年来,部分房地产企业因自身资金周转原因,对供应商的付款方式部分采取以建成商品房抵工程款的形式,该等抵款房屋售价通常较市价会有一定的折扣。

  报告期内中天精装接受了个别房地产客户以房抵款,公司与该等业主方签订抵扣工程款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在房屋完成过户及手续齐备后公司会择机对该部分房产进行出售、出租等处置。

  截至报告期末,中天精装已入账且尚未销售处置的抵款房产合计50处,其中9处已取得房产证,账面值合计1514.99万元,占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03%、2.43%;41处尚未交付过户给中天精装或已过户尚未取得房产证,账面值合计3588.07万元,占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43%、5.76%。

  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大客户发生的以房抵款情况如下:

  招股书提示,中天精装存在抵工程款房产的处置风险。公司在处置该等抵款房产时,该等抵款房产的价值变化会对公司当期的盈利情况产生影响。同时,公司是否能够顺利、及时处置该等抵款房产,也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现金流情况。

  虽然中天精装采取多种措施尽量避免上述以房抵工程款的情况,但未来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仍无法完全避免此类情况,可能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风险。

  未充分核验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遭罚

  2019年8月14日,中天精装作为施工单位,因所承接的室内装修工程的建设单位(即甲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进行施工,被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徐住建罚字[2019]6号),鉴于“该工程已补办相关手续,且上述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对公司处以人民币1.5万元罚款。

  申领施工许可证系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中天精装作为施工单位,系在未充分核验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情况下即进场施工而受到处罚。

  签约的劳务分包公司2次项目违法

  报告期内,与中天精装合作的劳务公司包括佳飞劳务、川金劳务、中泰劳务、中建劳务、陆建装劳务、建业劳务。

  招股书披露,部分劳务公司存在被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处罚的情况,其中深圳市建业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在2016年和2017年共存在2次项目违法。公司与建业劳务签署的劳务分包采购战略合同期限为2018/05/16-2020/05/15。

  中泰劳务系因深圳瑞华薄膜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年产60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于2017年4月7日被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处以暂扣资质证书两个月的行政处罚(深建罚[2017]164号)。该等处罚并非因中泰劳务与发行人合作项目所导致。暂扣资质证书期间,中泰劳务未与发行人在深圳地区新签署劳务分包合同。

  2016年6月22日,建业劳务由于项目违规,部分人员被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处以暂扣资质证书2个月的行政处罚,该违规行为发生时,建业劳务尚未与中天精装建立合作关系。

  2017年12月7日,建业劳务由于项目违规,被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处以罚款8510.83元、部分人员暂扣资质证书1年的行政处罚(深建罚〔2017〕574号),该处罚主要系针对建业劳务项目人员处罚,对建业劳务业务经营无重大影响,该违规行为发生时,建业劳务与中天精装尚未在深圳区域建立合作关系。建业劳务前述处罚均非因与中天精装合作项目所导致。

  招股书显示,中天精装与建业劳务签署了《2018-2020年度中天与(深圳建业劳务)劳务分包战略协议》,合同期限为2018/05/16-2020/05/15。公司与中泰劳务签署了《2018-2019年度中天与中泰劳务分包战略协议》,合同期限为2018/09/01-2019/08/31。

  报告期内存在多起诉讼

  报告期内,中天精装有一项金额50万元以上的已决诉讼,系中天精装作为原告的工程款追讨案件。

  2016年11月,中天精装以威海宝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百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被告向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提起装修合同工程款支付纠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向中天精装支付拖欠的工程款、违约金及利息共计815.96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2016年12月26日,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方威海宝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三十内支付中天精装工程款401.46万元并支付自2014年12月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支付中天精装逾期办理抵房手续及逾期支付工程款100万元的违约金58.22万元;被告百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两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未在规定时限内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但被告方按判决书应履行的偿还义务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中天精装已向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法院于2018年7月12日作出执行裁定([2017]鲁1082执2899号),因被执行人威海宝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百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暂不具备执行条件,终结执行程序。

  中天精装对尚未收回的工程款已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除上述诉讼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劳动(务)关系、装修/采购合同、工程款追索的诉讼或仲裁。

  中天精装诉佛冈仕豪国鑫置业有限公司:中天精装要求被告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违约金合计41.85万元;后经法院调解,被告方应向中天精装支付合计29万元。被告方无可执行财产,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中天精装已申报债权、等待分配结果。

  中天精装诉佛山冠洛门业有限公司:因被申请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供货,中天精装提起仲裁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被申请人双倍返还定金45.91万元。仲裁庭支持了中天精装的仲裁请求,因被申请人无可执行财产,中天精装申请追加对方的法定代表人为执行人,目前执行申请正在审查中。

  程益爱诉中天精装、川金劳务、李成法:原告方提起诉讼要求各被告支付劳务工资。经法院调解并出具民事调解书,中天精装及川金劳务应分别支付劳务工资7000元,李成法支付劳务工资3000元。中天精装已向原告支付0.7万元劳务工资,原告已撤诉。

  张桂英诉中天精装: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工伤赔偿7.26万元。申请人与受聘劳务分包公司及其管理班组长达成和解,申请人已撤回劳动仲裁申请。

  钟友成诉中天精装广州分公司、中天精装、中建劳务、王达成、赵怀双:原告方因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提起诉讼,要求五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约14万元。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中天精装及中天精装广州分公司无需承担责任,由另外三名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郑燕诉郑金平、中天精装:原告方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郑金平支付装修劳务服务款项3.6万元,要求发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中天精装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陈用平诉中天精装:原告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天精装支付休假、加班工资约2.2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方撤诉。

  张传宝诉李成法、中天精装:原告方提起诉讼要求各被告支付劳务工资约1.4万元。原告方已撤诉。

  胡喜栋诉李成法、中天精装:原告方提起诉讼要求各被告支付劳务工资约1.2万元。原告方已撤诉。

(编辑:刘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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