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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IPO发审速度放缓,投行谏言监管提高包容度

2020-02-12 07:08:40 第一财经

  疫情下IPO发审速度放缓,投行谏言监管提高包容度

  在过去的一周时间里,A股先抑后扬,从2月4日起大盘已连升6日,截至2月11日收盘,上证指数上涨0.39%报2901.67点,农历鼠年首次收盘站上2900点关口。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A股开市至今已有一周多的时间,但是证监会并没有公布A股IPO发审会的工作安排。IPO批文方面,2月7日,证监会核发了春节假期后的首批批文,核准了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家公司的批文。

  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出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取消上市仪式现场环节,通过非现场方式办理股票发行上市业务。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原则上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所报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疫情对于IPO主要有两方面影响,一方面是IPO工作将出现延后,由于IPO的工作无法全部在线上完成,所以线下工作受疫情影响,将有可能滞后;另外一方面,发行人业绩受疫情影响,其2020年整体业绩可能会出现较大的不确定性。

  投行业务放缓

  根据证监会1月23日公布的IPO核准制排队信息,目前排队创业板、主板以及中小板的企业共有430家,其中有59家企业的审核状态为“已通过发审会”。

  第一财经记者从多位投行人士处得知,目前IPO业务的进展速度较往年有所放缓,“现在没有办法去现场和会里沟通,所以业务进度多少有所推迟。”一位来自华南地区的投行人士表示,目前投行都是通过互联网远程提交资料。

  一位位于疫情较为严重地区的投行人士表示,目前他是在家中办公,但工作的内容并不是很多。

  另外一位资深投行人士表示,尽管投行的业务进度和效率受到了疫情的影响,但现在还不能判断整体IPO节奏有所放缓。他给出了两方面的原因,首先,他指出,现在这一时间原本大部分IPO业务也都在补充年报阶段,一般情况下会在3月底之前才能完成补充工作。其次,受疫情影响,2月的初审会和发审会并不能如常举行,但如果3月能够恢复正常工作状态,整体节奏不会受太多影响。“最关键在于3月下旬和4月疫情能否完全控制。”他称。

  值得注意的是,据Wind统计,2003年共有68只新股发行上市,其中有50只新股的上市日期在2003年6月之后,而当时非典疫情的尾声也是在2003年5月左右。非典疫情结束之后,IPO进程有明显加速的迹象。

  另外,记者梳理2019年发审委会议情况发现,由于证监会发审委换届以及春节假期安排,发审委会议在2019年2月份被“暂停”,直到2019年3月12日才开始春节后的第一场发审会。

  部分排队企业业绩或受冲击

  随着疫情的持续发酵,原本应该在春节期间“商机勃勃”的餐饮业、旅游业等,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一位二线城市的餐饮业人士对记者表示,自己目前在市中心有两家门店,员工不到20人。这次春节假期和疫情期间,公司在原材料、房租以及人工成本等方面已损失约20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第三产业的IPO排队企业数量超过了30家,受影响程度也由企业类型和销售周期有所区分。

  以批发和零售业为例,正在排队的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表示,该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进口乳品、啤酒、橄榄油、谷物以及饼干点心等食品。进口食品行业的销售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往往第四季度和来年第一季度为销售旺季。

  不过,也有部分处于第三产业的排队企业在招股书中表示一季度的销售占比较少。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式面点速冻食品生产企业,其在招股书表示,该公司产品属于日常消费食品,但由于公司的销售主要通过加盟店销售,受到春节节假日、部分加盟商回家过年等因素影响,一季度的销售占比较其他几个季度相对较少。

  建议监管提升包容性

  2019年3月,证监会发布了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其中对于申请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首发企业,在通过发审会后经营业绩出现下滑的,在程序上是否推进其核准发行等问题,证监会做出了具体解答。

  首先,对于过会后的最近一期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幅度不超过30%,且预计下一报告期业绩数据下滑幅度也不超过30%的,发行人需提供最近一期至下一报告期乃至全年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数据的专项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发行人的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主要指标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业绩下滑程度与行业变化趋势是否一致或背离,发行人的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准是否仍处于正常状态,并按照及时性指引的要求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主要经营状况与财务信息,以及下一报告期(指经审计或审阅财务报表截止日后)业绩预告情况,同时充分揭示业绩变动或下滑风险。保荐机构需对上述情况及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化趋势、持续盈利能力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详细分析发行人业绩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明确说明业绩预计的基础及依据,核查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是否正常,报表项目有无异常变化,是否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不利影响因素,发表明确意见。

  其次,对于下滑幅度超过30%但不超过50%的过会企业,证监会则表示,发行人如能提供经审核的下一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同时,提供最近一期至下一年度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数据的专项分析报告,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情况及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化趋势、持续盈利能力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说明经营业绩下滑趋势已扭转,不存在对持续盈利或持续经营能力以及发行条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保荐机构应对上述情况予以充分核查,获取明确的证据,并发表明确意见;符合上述要求,将按照相关程序安排后续核准发行工作。

  最后,对于过会后的最近一期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幅度超过50%,或预计下一报告期业绩数据下滑幅度将超过50%的,证监会基于谨慎稳妥原则,暂不予安排核准发行事项,待其业绩恢复并趋稳后再行处理或安排重新上发审会。

  上述资深投行人士表示,可以肯定的是,疫情对于目前排队的企业会产生一定影响,其中影响主要表现在企业业绩和发行进度。“业绩方面,如果有影响的话,可以合理解释。招股书中,一季度业绩很少单独补充审计,如果看上半年的数据,一些企业的业绩会有比较大的波动。”他认为,目前监管层的相关举措都较为合理有效,唯一的建议就是希望提高对企业业绩下滑的容忍度。

  董登新也指出,相信无论是监管层还是交易所,对于发行人的业绩考量会更加综合全面,不会因为短期的影响而拒企业于“门外”。

  袁子懿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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