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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各类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10日24时前复工

2020-02-20 17:57:35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20日电 疫情之下,湖北再次延长省内企业复工时间。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日通告,省内各类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10日24时前复工。

  据湖北省政府官网消息,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决防止聚集性感染。

  此外,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通告指出,广大居民(包括在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通告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告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

  这并非湖北首次延长省内企业复工时间。1月29日,湖北举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提出湖北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13日24时。此后,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将省内企业复工时间延长至不早于2月20日24时前。(中新经纬APP)

(编辑: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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