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20日电 20日早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对如意科技等5家发行人予以自律处分。
交易商协会指出,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定期财务信息披露过程中,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如意科技)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上半年及第三季度财务信息,且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生违约,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
成都市青白江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青白江国资)、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海安动迁)、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发集团)、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余杭经开)等4家发行人,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
交易商协会表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1年第2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上述5家发行人分别予以以下自律处分措施:
一、对如意科技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会计师岳呈方予以通报批评。
二、对青白江国资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黄英予以诫勉谈话。
三、对海安动迁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周晓勇予以诫勉谈话。
四、对海发集团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龚玉荣予以诫勉谈话。
五、对余杭经开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粟敏予以诫勉谈话。(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