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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自燃八个月后维权无果,更多案例出现,赔偿方案为何厂商说了算?

2019-02-23 10:40:16 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奔驰自燃八个月后维权无果,更多案例出现,赔偿方案为何厂商说了算?

  上海奔驰车主陆先生因车辆自燃与奔驰方面协调赔偿,但双方八个月未能达成一致。

  陆先生梳理发现媒体报道过二十多起类似的自燃事件之后,两次致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信息公开,并请求调查确认相关车辆是否存在缺陷,请求其责令召回相关车辆。

  在该事件引发关注之后,有更多的奔驰车主联系到陆先生,他们又有怎样的遭遇?为什么赔偿如此难追?赔偿标准到底应该如何制定的?

  去年6月,陆先生停放在小区地下车库的奔驰车发生自燃,上海静安区公安消防部门检测认定:起火点为车辆发动机舱蓄电池处,因蓄电池发生故障起火。陆先生的诉求是奔驰厂家将损坏的车恢复原状,但奔驰方面表示,只同意以同样车款、同样年份在二手车网站上的估价也就是15万多元,对陆先生进行赔偿。从事发至今八个月过去,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没能谈拢。

  陆先生:我说那你就给我恢复原状,需要358000的样子,我说,那你就给我修好吧,他说,这个修好也不可能。我说,那你说是什么方案呢?他说我们赔你车辆的残值。

  陆先生的经历引发关注后,昨天又陆续有奔驰车主联系陆先生及中国之声,反映类似情况。江苏常州的许先生于2016年5月购买了一辆奔驰e级轿车,2018年10月,这辆仍在质保期内的新车在停车状态下起火:

  “这个车子开了2万公里不到,当天就是10月6号停在厂区,停车位正好有个视频探头的,8:45停在那,然后到10点半的时候就开始自燃了。然后消防队来了之后,我们工人自救人员也受伤了,后面一辆车也烧掉了,等于说烧了两辆车,第三辆车稍微修理一下,大概花了2000多块钱。”

  因为是新车并未购买自燃险,许先生与奔驰方面进行沟通:

  

  “当时他们厂方就是不同意赔,后来过了一段时间,他说要赔,保险公司一起赔,我说保险公司怎么会赔你,要赔,保险公司全陪,你不可能说你要赔一点他也赔一点,新车也不可能买自燃险。后来他们的人看了录像,奔驰方面的专家什么,他说就怀疑有什么东西飘过来。”

  许先生提出请消防及奔驰方面对现场进行鉴定,最终,常州消防方面委托公安部消防局上海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出具技术鉴定报告:

  “我们常州消防还是不错的,经过几次来跟他们一起鉴定,然后不允许4s店把车子拉走,因为我的车子等于说是变成灰烬了,消防一直跟他们沟通之后,他们厂方也没有鉴定报告出来。常州消防说我们就是要求两个月之内必须要给车主报告,沟通之后,出了一个排除人为放火、排除遗留火种,不排除汽车电气引起的火灾事故。”

  最终,经过多次协商,奔驰方面只同意给出起火车辆31万元左右的残值,加厂房、人员受伤、其余车辆烧毁等损失,共计40万元左右的打包赔偿价:

  “但是也很强势,你的车子二手市场现在的行情是什么价就什么价,算下来它是31万多,因为我的还是保质期之内,我也不去管他了,我说我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包括人员受伤,有个工人右手断了四根筋,现在最终的回复,他说是一个打包价,40万多一点,我说我最低接受的程度是45万。不肯,说最后就是这个价。”

  

  而对于贵州贵阳的陈先生来说,目前也同样在质保期内的车辆,能不能得到赔偿还不一定。

  “到现在也就15个月,2月2号开车上班的途中,突然就开始冒烟,我就把车停下来就检查,然后就几分钟的时间它就燃起来了。到了上个礼拜,他们才派了三个人过来检测,说检测结果要到一个月以后才能告诉我结果,因为从他们的谈话他的态度来说还是比较推卸责任那种。”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邱宝昌:“有几种方式,但是这个不能复原了,如果通过维修或者价值更大,就没有必要了,如果修一个车的成本超过残值,就赔偿残值,当然全赔残值也不合理,因为发生事情之后,各种问题、纠纷还有误工、交通损失等实际损失,这是公平合理的,应该要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但是在陆先生看来,怎么确定残值?谁来认定?消费者目前没有话语权:

  “我没有决定权。残值的评估方式它是有三种,确定车辆的一个现有的价值,那么它(奔驰)是一种命令的方式,询价了之后说我152000给你。作为消费者平等协商,你有建议权,我有协商的权利。”

  车主们表示,维权无论从成本还是精力上,消耗太大:

  “这种汽车厂家他一来就是说只认他们自己的检测结果,他自己又是裁判又是运动员,就说他们只认他们自己检测结果,那他自己怎么可能说自己产品问题,我们去维权或者什么部门就很难,老百姓怎么有能力去证明他这个车子是存在质量问题。只有走诉讼,普通人家如果你要请个律师打个官司,就几万块钱,再加上诉讼过程什么第三方鉴定,怎么也得个一两年。”

  此前,陆先生曾给主管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分别两次致函,一次是申请信息公开,第二次请求调查确认相关车辆是否存在缺陷,请求其责令奔驰召回相关车辆,昨天(2月22号)他再次致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咨询函的内容其实就是,三个多月了,对缺陷产品是否展开调查?调查的结果或者进展情况,请求他给我回复,我给他提供材料,他说我们录入了车辆缺陷,但是他实质性不履行法律义务,这种实质的不作为,就像懒政、惰政是一样的。我就催告你应该给我回复,不回复加上合理的期限,就完全符合我起诉的一个条件。”

  事件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央广记者:周益帆、满朝旭

(编辑:徐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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