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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严禁提供购房首付融资 不得组织“众筹”购房

2019-03-01 13:36:07 新京报

  保定严禁提供购房首付融资 不得组织“众筹”购房

  记者 张建

  新京报快讯 今天(3月1日),新京报记者从保定市人民政府获悉,为规范购房融资行为,促进保定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月28日,保定市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保定市中心支行、保定银保监分局联合召开会议,再次强调规范购房融资相关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规范购房融资行为,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不得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其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不得组织“众筹”购房。

  同时会议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协作。住建部门向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网签备案合同信息的实时查询服务。尚不具备联网查询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购房人提供纸质网签备案合同。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在住建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作为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将违规提供购房融资行为纳入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整治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在售楼盘和中介机构门店的检查力度,加强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

  会议特别强调,房地产中介机构要认真落实保定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相关规定,实现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并督促交易双方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下步工作,保定市将全面推行房屋网签备案制度,实现房屋网签备案全覆盖。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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