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房产>>正文

租期满暂无法搬家怎么办?北京房产中介协会:建议给予宽限期

2020-03-05 13:58:15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5日电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官网5日发布《疫情防控期间防范和化解住房租赁行业纠纷指引》,提出对于承租人暂时无法搬家腾房的情形,建议租赁中介企业或出租人应给予合理宽限期限。

  《指引》分为住房租赁履约纠纷、劳动关系纠纷和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风险三部分。

  住房租赁履约纠纷方面,《指引》提到,疫情期间,各地多采取不同程度的社区、交通管控,以及相关人员隔离或居家观察等措施,以致部分承租人无法正常居住租赁房屋、租期届满物业交割和搬家不便、租赁中介企业经营困难等问题,可能引发履约纠纷。主要表现为租赁中介企业未经出租人同意延付或拒付租金;续租环节租赁中介企业单方面上涨租金;退租环节暂时无法办理物业交割手续或搬家腾房;保洁、维修等服务纠纷;因履约纠纷,租赁当事人采取驱离租户、聚集闹事等不当方式非理性维权的风险。

  建议出租人、承租人、租赁中介企业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要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租赁中介企业应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与出租人协商疫情防控期间租金减免、延缓支付、延长空置期等问题,尽最大努力争取出租人理解,避免单方面拒付租金;租赁当事人应提前就续租租金调整等问题进行沟通,避免因个别短期续租业务调高租金,引发误读和炒作;租期届满,租赁当事人尽量采用无接触方式进行物业交割、资金结算;承租人暂时无法搬家腾房的,租赁中介企业或出租人应给予合理宽限期限;租赁中介企业应合理调度房屋管家、维修、保洁等一线服务人员,就是否需要上门服务、上门服务时间等问题与承租人充分沟通,做好入户作业防护措施;租赁中介企业应认真梳理完善客户答复口径,加强客服人员培训,注意态度语气,避免简单粗暴;租赁当事人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护自身权益,优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权,并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不赶人、不聚众,不使用暴力维权。

  劳动关系纠纷方面,受疫情及防控措施影响,部分租赁中介企业无法正常复工经营、短期现金流吃紧、员工返京后需要进行隔离或居家观察,可能引发劳动关系纠纷。包括员工无法正常到岗上班、租赁中介企业不能按时支付员工薪酬、租赁中介企业在疫情期间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等。

  建议租赁中介企业应根据岗位特点,灵活采取居家办公、互联网办公等形式有序推进复工;租赁中介企业应当安排专人加强员工心理疏导和生活帮扶;对因疫情未及时复工的员工,租赁中介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按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或发放生活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租赁中介企业,可通过与员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风险方面,《指引》提到,因对外来人员进入社区进行限制,租赁中介企业实地带看、收房存在“进门难”问题,如处理不当妨碍或者拒绝执行防控措施,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此外,个别企业可能因麻痹大意等存在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风险。

  建议租赁中介企业应完善线上服务,多引导客户通过VR、视频等方式看房;确需实地带看的,应征得社区同意;对出租人确有委托出租意愿的,租赁中介企业可先通过视频等方式查看房屋状况,评估收房价格,与出租人协商起租期和空置期等事宜,物业交割、装修改造等业务待疫情结束后有序开展;租赁中介企业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之弦,充分认清形势,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坚决配合社区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中新经纬APP)

(编辑:吴晓薇)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