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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市网贷整治办清退2家非营业网贷机构

2019-03-07 14:00:10 国际金融报

  云南普洱市网贷整治办清退2家非营业网贷机构

  3月5日,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普洱市网贷整治办关于非营业网贷机构退出的公示》。

  “僵尸”网贷平台清退仍在继续。

  3月5日,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普洱市网贷整治办关于非营业网贷机构退出的公示》(下称“《公示》”)。

  《公示》指出,按照云南省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加快网贷机构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平稳有序实现市场退出,现对普洱市辖内非营业网贷机构和取消试点资格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启动退出程序进行公示。

  依据《公示》,此次退出市场主体为普洱创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普洱创投”)及普洱宏桥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普洱宏桥”)。公示期自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19日。

  云南普洱市网贷整治办表示,公示期内未出现出借人主张存量债权的,普洱创投及普洱宏桥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业务范围变更或注销。如有仍未与上述市场主体清偿债权的,请及时与普洱市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金融办)联系。

  值得一提的是,普洱宏桥法人代表、普洱创投实际控制人分别签订了《不再经营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承诺书》(下称“《承诺书》”)。《承诺书》显示,普洱宏桥2014年9月5日成立,普洱创投2014年1月7日成立,两家公司成立至今从未开展过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普洱宏桥法人代表、普洱创投实际控制人分别承诺:公司未来也不会开展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公司决定不再经营,注销营业执照,将按照相关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记者注意到,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书,不因任何原因和理由撤销承诺书及承诺书所载明的相关事项。

  此外,普洱市网贷整治办向普洱宏桥发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通知书》指出,取消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试点资格,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普洱宏桥不得再从事“投融资信息登记、发布,民间资金投资者与中小企业、个体经营者等融资需求方的融资对接,投融资中介服务,债权转让中介服务,咨询顾问服务”等业务。

  普洱市网贷整治办表示,普洱宏桥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上述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办理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置。

  实际上,全国范围对“僵尸”网贷平台清退开始于175号文件的下发。《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暨“175号文件”)将P2P机构按照风险状况进行分类,其中对于未出现风险的平台,按照存量业务规模进行分类,明确提出僵尸类机构的说法,待偿余额或新业务发生额超过三个月为零,关闭发标、投标功能或者相应功能运转不正常等可实质性被认定为非正常运营的机构都被划分为僵尸平台。

  针对僵尸平台,175号文件给出了具体的引退步骤:将僵尸类机构名单对外公告,要求其限期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关闭网站或APP。公告期结束,未出现投资者主张存量债权的,由各省网贷整治办出具意见,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依法提请吊销营业执照,协调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关闭网站、下架APP。

(编辑: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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