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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人代会审议 明确“内外一致”监管原则

2019-03-08 19:13:58 中国新闻网

  (两会速递)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人代会审议 明确“内外一致”监管原则

  中新社北京3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外商投资法草案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明确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对外商投资实施监督管理。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说明。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要使这部法律成为“一部外商投资的促进法、保护法”。

  草案共分6章,包括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41条,对新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作出了基本的、明确的规定。

  对外商投资的定义,草案进行了明确界定,即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

  为了积极促进外商投资,草案在总则一章规定: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同时,草案还设“投资促进”专章,对提高外商投资政策的透明度,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外商投资服务,依法依规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等内容进行规定。

  草案同样设专章明确规定关于外商投资保护的条款,包括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产权保护,强化对制定涉及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的约束,促使地方政府守约践诺,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

  草案规定:“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鼓励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

  在外商投资管理方面,草案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明确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对外商投资实施监督管理。

  王晨表示,外商投资立法着重遵循和体现四方面原则:突出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坚持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的定位,坚持中国特色和国际规则相衔接,坚持内外资一致。

  他说,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中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此前,外商投资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完)

(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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