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12日电 12日,中国人保公告称,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具的划转通知,社保基金会国有资本划转一户接收财政部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会持有的6.76%中国人保股份。
公告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财政部将其持有中国人保股份的10%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会持有。
公告显示,此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涉及股份数量为2,989,618,956股(A股),占比6.76%。此次变动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累计持有16.54%的中国人保股份。
截图来源:中国人保公告
2017年11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划转比例,《方案》还指出,首先以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时期因企业职工享受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为基本目标,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今后,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可持续发展要求,若需进一步划转,再作研究。(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