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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被曝业务员挪用保费致脱保 今年已收多张罚单

2020-03-13 15:44:46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13日电 近期,有用户投诉称,中国人寿业务员挪用其1万元保费,致使脱保。目前,平台信息显示该投诉仍在处理中。不过中国人寿方面日前回复,可以为保单复效,同时补偿其被挪用的保费损失。

  来源:黑猫投诉平台

  黑猫投诉平台近期的信息显示,2017年,甘肃一名投保人在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静宁县支公司购买一款保险产品。次年,该投保人继续将1万元保费交给中国人寿业务员。可是到了2019年,该投保人突然发现上述保险产品保费无法缴纳。原来,此前交给业务员的1万元并未被用来支付保费,上述保险产品也因此脱保。

  此后,该投保人去中国人寿静宁县支公司询问后得知,此前帮自己购买保险的业务人员已经离职,保险公司也承认该业务人员是公司人员,但问题一直拖着不处理。

  黑猫投诉平台信息显示,该投保人的投诉问题包括客服不处理、服务不到位、虚假宣传、发票问题以及收到保险费后未缴纳等问题。投诉要求包括赔偿、道歉、解释、恢复中间造成的损失等。目前,该投诉的进度仍为处理中。

  经过新浪金融曝光台的介入跟进,3月11日,中国人寿静宁县支公司答复该投保人,可以为其保单复效,同时补偿其2018年被挪用的保费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多项行为被禁止,包括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等。

  今年以来,银保监部门也对中国人寿旗下相关保险公司欺骗投保人等行为开出多张罚单。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湘银保监罚决字[2020]2号、3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支公司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被湖南银保监局罚款19万元。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支公司副经理林竹,对该公司存在的欺骗投保人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此外,锡银保监罚决字〔2020〕2号、3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锡林浩特市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锡林郭勒银保监分局罚款20万元,上述违规事项直接责任人刘艳,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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