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产经>>正文

“互联网+”医疗服务能否纳入医保?国家医保局回应

2023-03-13 14:12:10 北京日报客户端

  “互联网+”医疗服务能否纳入医保?国家医保局回应

  针对将互联网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费用纳入医保结算体系的建议,国家医保局日前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远程会诊服务价格政策,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公立医疗机构或其所在地区的省级医保部门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如果与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线下医疗服务内容相同,且执行相应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可纳入医保支付。

  国家医保局表示,对于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如果与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线下医疗服务内容相同,且执行相应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经相应备案程序后,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支付。符合省级以上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框架下,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自愿向所在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签订“互联网+”医疗服务补充协议。

  关于规范远程会诊、远程诊断收费行为,国家医保局要求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远程会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公立医疗机构或其所在地区的省级医保部门制定。患者接受远程会诊、远程诊断服务,按服务受邀方执行的项目价格付费。远程会诊、远程诊断服务中,如果涉及邀请方、受邀方及技术支持方等多个主体,或涉及同一主体不同部门,各方自行协商确定分配关系。

  国家医保局已将“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结算明细、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门诊病历等信息,纳入智能监控范围,并加强对“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的引导和审核,实现基金监管向大数据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转变。运用音频、视频等形式查验“互联网+”医疗服务接诊医生的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的诊察费和药品费予以拒付,并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编辑:付健青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3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