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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沙箱”首批项目敲定后续:监管正酝酿出台相关细则

2020-03-16 20:44:55 北京商报

  独家 “监管沙箱”首批项目敲定后续:监管正酝酿出台相关细则

  在征求意见两个月之后,首批进入北京金融科技“监管沙箱”的应用名单正式出炉。3月16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公告称,经公示审核通过,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首批6项创新应用已完成登记,将向用户正式提供服务。北京商报记者独家了解到,目前,监管正在根据试点情况优化“监管沙箱”风险防范机制,并将适时出台相关监管细则。对于“入箱”机构来说,其创新应用也有望打磨成熟后“出箱”,不过必须由持牌机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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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批敲定6项创新应用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北京金融科技“监管沙箱”首批拟试点创新应用于1月14日便已公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最新入选情况来看,6项拟试点创新应用全部入围。

  根据央行营业管理部披露,首批正式入选应用包括基于物联网的物品溯源认证管理与供应链金融、微捷贷产品、中信银行智令产品、AIBank Inside产品、快审快贷产品以及手机POS创新应用;对应试点单位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联/度小满/携程、百信银行、宁波银行、中国银联/小米数科/京东数科。

  从参与主体来看,首批试点项目参与方主要为持牌机构,不乏有金融科技企业“搭伴入箱”;另从“入箱”项目来看,首批入选应用产品形式较多,涉及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API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6项应用全部入围,说明公众对金融科技‘监管沙箱’这一机制持非常认可的态度,今后可通过这个常态化的机制,去平衡发展与创新、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企业和监管以及创新与合规等多个关系。” 北京市网络法学会秘书长车宁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称,这6个入围应用也再次释放了一个信号,即证明有价值的应用创新点是在供应链金融、开放银行、互联网信贷以及移动支付等领域,对整个行业来说,也是一种积极的引导和宣传。

  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李鑫同样称,此次“入箱”项目充分体现了行业发展的前沿方向,也响应了金融消费者的现实需求,具有技术先进、场景普适、示范性强等特点。

  例如,农业银行微捷贷产品和宁波银行快审快贷产品较好地体现出将金融科技应用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原则;中国银联、小米数科、京东数科合作推出的手机POS,更是面向小微企业、“三农”领域等商户,将低门槛的手机设备升级为安全可靠的POS终端,有助于推动小微和农村收银市场发展。

  创新性和稳定性博弈

  据央行营业管理部披露,正式入围后,6项创新应用完成登记后,将向用户正式提供服务。

  针对6项应用最新准备进展及上线时间,北京商报记者向多家参与机构采访得知,有部分应用已面向用户推出服务,如农业银行微捷贷产品于2018年9月上线,是一款纯线上运作的小额网贷产品,主要通过企业客户在该行金融资产以及房贷情况评估给予预授信额度,目前农业银行北京分行贷款客户达1000余户,余额4亿多。

  此外,宁波银行也于2016年开发推出快审快贷产品,主要面向正常经营3年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及其实际经营者提供的自有房地产抵押项,给予公开授信额度。截至2019年6月,宁波银行全行快审快贷客户共计9155户,授信总金额186.9亿元,业务余额124.4亿元。

  不过,也有部分创新项目仍在功能迭代优化及测试环节,拟定3月下旬或4月正式“面世”。

  同时,也有部分机构告知,其创新应用后续具体上线时间,需等待监管通知。据知情人士透露,根据本次“监管沙箱”项目组要求,项目入箱之后,在正式上线前需根据项目组要求,建立完善的项目监控管理体系,待监管审批通过后方可上线。

  “部分项目之前就已经运营了,但现在仍可以作为创新项目入箱,其原因在于监管对创新和稳定二者间的平衡,入箱项目并不仅需具有非常强的创新性,同时也需要考虑产品用户的需求和认可,或产品自身的成熟度等因素。”车宁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监管创新试点除了对产品本身评估测量之外,很大一方面还将考虑如何磨合这套监管机制,因此如果在早期放进来大批量具有创新性、争议性的产品,是不太利于“监管沙箱”机制长远发展的。

  将适时出台监管细则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中国版“监管沙箱”来说,项目“入箱”只是第一步,在推出服务之后,后续如何对应用进行跟踪监测和管理评价也引发业内高度关注。

  北京商报记者独家了解到,正式上线之后,应用即进入试运营阶段,机构需根据项目监控管理体系相应指标,每月定期汇报项目进展、当前遇到问题及处理结果,并根据项目要求不断完善及优化项目,从而确保入箱项目稳定有序运行。

  同时,此次“监管沙箱”也强调了风险防范和风险补偿机制,要求入箱企业需与监管紧密互动,并利用科技创新拨备专项资金、创新保证金或业务应急赔偿等保障创新风险可控。

  目前,监管也正在优化监管沙箱风险防范机制,或将根据试点情况,适时出台相关的监管细则。

  “入箱后,监管将会选择一定范围的客群和区域进行试验,并对试验效果进行监控,从隐私保护、风险防范、贷款申请便捷度等进行观察,看是否会造成金融风险,造成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等。监管在管理上,将进行全流程监管和数字化监管,通过数字化工具对产品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数据化分析,将会尤其重视个人隐私保护和金融风险管控。” 苏宁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中心主任孙扬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同时,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人士称,相比英国等提出的“监管沙盒”,当前中国版“监管沙箱”一大特色便是不设置测试期限。国外“监管沙盒”着眼目标主要是项目,通过对项目设定测试期限,然后做出评价,合规即可通过,出现问题则剔除出箱;而我国的监管创新试点主要目的是围绕产品及所在领域,形成一套成熟、规范及具有高可行性的监管规则。

  可喜的是,对于此次入箱机构来说,其创新应用也有望在箱内打磨成熟再“出箱”,不过“出箱”必须持牌机构经营。

  在李鑫看来,对于仍处于试点阶段的国内“监管沙箱”来说,未来可能有两点亟需注意。第一是在监管推进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与企业、公众等沟通。在“监管沙箱”实践过程中要始终注意针对监管本身的反思和创新;此外,北京金融科技“监管沙箱”试点的目的除了要更好地推进金融科技创新和落地外,也要探索针对金融科技的最为可行的监管思路和监管工具,并把其经验复制和推广至国内其他地方。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监管沙箱”后续将逐步由北京试点扩大到上海、深圳等城市。车宁称,“从沙箱机制本身来说,仍需要进一步优化机制,鼓励企业的创新和申报积极性;同时匹配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专家和监管科技,确保沙箱有效运行;另外还需有其他配套措施,比如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以及专业机构的作用,注意与传统监管机制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制、司法机制的衔接和协调。”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刘四红

(编辑:吴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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