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产经>>正文

人社部表态!严打“挂证”行为决不手软

2019-03-20 17:04:26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20日电 据人社部网站20日消息,针对3·15晚会曝光的重庆市部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问题,人社部表示,将继续保持打击“挂证”高压态势,从严从重打击“挂证”行为。

  人社部介绍,近年来,药品监管、工程建设等领域“挂证”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健康发展,扰乱了相关行业的市场发展秩序,给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人社部按照国务院要求,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

  2017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统筹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集中部署打击药品流通、环评、建设、专利代理等领域的“挂证”问题,集中曝光了一批“挂证”人员。第一批共曝光65名“挂证”的执业药师。截至2019年1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共录入“挂证”执业药师330人。

  2018年11月,住建部会同人社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等七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采用社保比对、人事档案核查等有效手段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的“挂证”行为。目前,各地均按照要求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排查,对核实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将违规的人员和单位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央视315晚会曝光执业药师“挂证”问题后,国家药监局迅速行动,已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集中整治。对于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对于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按照新修订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进行处理,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共同打击。

  此外,人社部近日会同国家药监局修订完成《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将于近期发布。文件强化对执业药师、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行为的监管,将执业药师“挂证”纳入常规化管理,对查实“挂证”的执业药师,将撤销其注册证书,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在上述不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注册执业。

  下一步,人社部表示,将按照国务院要求,深化职业资格改革,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以更严厉的手段,更大的力度整治“挂证”行为,不断营造职业资格健康发展良好环境。(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文博)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