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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格,被告人获刑8个月被罚18万

2020-03-23 14:22:49 新京报网

  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格,被告人获刑8个月被罚18万

  新京报讯(记者 倪兆中 俞金旻)23日,新京报记者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上海首例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格非法经营案开庭审理并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谢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某是上海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者。2020年1月初,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谢某以人民币5.125元/盒的价格购入一批一次性使用无纺布口罩(规格:50只/盒),并在其公司的淘宝企业店铺销售。

  1月23日至1月29日期间,被告人及被告单位抬高口罩价格,将正常售价7元/盒的上述口罩,涨至21元/盒至198元/盒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累计售出1900余盒,销售金额17万余元,违法所得16万余元。2020年3月2日,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被告单位陆续向买家退还了5.7万余元,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向法院缴纳了剩余违法所得10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高达16万余元,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谢某作为公司主管人员,也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人谢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被告单位工贸公司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追缴在案的违法所得10万余元及作案工具电脑主机予以没收。

(编辑:吴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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