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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检方欲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等罪名起诉李明博

2018-04-08 14:43:07 环球网

  韩国检方计划明日起诉李明博 罪名: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等!

  【环球网报道 记者 李慧玲】韩国前总统李明博羁押期限将至,韩检方计划9日以收受贿赂、贪污、滥用职权等罪名起诉李明博。

  据韩国《东亚日报》8日报道,韩检方计划在羁押期限4月10日到来的前一日起诉李明博。此前,检方以涉嫌收受受贿、贪污、逃税、国库损失、滥用职权等罪名向法院申请对李明博的逮捕令,明日检方也将以上述罪名起诉李明博。

  韩国News1通讯社称,检方怀疑李明博是DAS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1994年1月~2006年3月期间, 李明博涉嫌通过这家企业筹集秘密资金,使用DAS的资金向自己选举阵营的员工支付薪水,私自使用属于DAS的汽车等。此外,筹集秘密资金的过程中,李明博涉嫌漏税超过31亿韩元。

  检方认为,李明博介入三星代付DAS公司诉讼费60多亿韩元事件、收取国家情报院前院长金成浩特殊活动费4亿韩元、收取国家情报院前院长元世勋特殊活动费3亿韩元等,涉嫌收受贿赂。

  另外,李明博还涉嫌滥用职权,非法藏匿文件以及违反选举法等十多项罪名。3月22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颁发逮捕令,李明博深夜被捕并押送至首尔东部看守所。拘留期间,检方多次上文“狱中问讯”,均遭到李明博拒绝。

  据News1通讯社报道,检方9日将以李明此前捕令申请书上所写的罪名起诉李明博,之后根据对其妻子金润玉、其子李时炯等人的调查情况再决定是否对李明博追加起诉。

  李明博的原定羁押期限为3月31日,后被延长至4月10日。韩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中对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10天。在特殊情况下,经法院批准可以将羁押期限最多延长10天。据此,韩国检方需在4月10日前起诉李明博。          

(编辑:张澍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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