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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维权尘埃落定 专家:对三包等规定的反思刚刚开始

2019-04-17 17:14:59 中国新闻网

  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尘埃落定 专家:对三包等规定的反思刚刚开始

  【解说】4月17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举办“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座谈会”,就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服务等费用收取、汽车消费者维权难的解决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解说】16日晚,奔驰车事件女车主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达成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尘埃落定。此次事件揭露出4S店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的问题,相关专家表示,所谓的金融服务费一定是由金融机构收取,汽车4S店没有金融资质,其行为涉嫌违法。

  【同期】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

  在这个案件之中,梅赛德斯奔驰本身可能有一个金融公司,但是这个4S店绝对没有资质,没有资质却要收取这部分费用,而且是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并没有开具发票,这是一个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既没有资质,而且程序行为也是违法的,所以说这是一个违法行为。

  【解说】围绕三包问题,当是双方说法不一。车主认为汽车未开出店门,且交车时间很短,车辆本身有问题,汽车4S店以三包为由,拒绝车主换车、退款,只承诺为其更换发动机。对此,有律师表示,三包属于部门规章,位阶低于《合同法》,此次案件应优先适用《合同法》。

  【同期】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汤浩

  我们客观的去判断案件发展的过程,我们认为是要优先使用《合同法》,从《合同法》的角度去考虑,店家提供的商品是要能达到合格产品的基础,所以如果他提供的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的规定,那么肯定是要进行退、换。

  【解说】有专家表示,此次事件虽然已处理结束,但对三包的规定以及对PDI(《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试行)》)的反思刚刚开始进行。

  【同期】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

  因为现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好,《产品质量法》也好,包括三包的规定,出现了好多现实生活中遇见的问题,比如说侵害消费者权益,比如说很多的不良商家以三包协议,以三包规定为幌子,来规避《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本来应该换的,本来应该退的,却非要修,达到两次以上才有可能达到退和换的标准,这个是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的,所以我说从这个角度讲,修法才刚刚开始。

  【解说】结合奔驰车事件及汽车消费领域投诉问题,中消协向行业提出汽车产品合格交付、PDI规则不应限制消费者权利等四条意见。

  【同期】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 陈剑

  其实PDI规则是一个行业的自律性规则,但是在这里面作为一个行业自律性的规则,它不应当对消费者的权利进行限制,尤其它是单方的,企业方面制定的,它既没有征求消费者意见,也没有征求消费者协会意见,它应该听取消费者的不同的意见,来进行修改完善,防止对消费者权利的损害。

  【解说】陈剑表示,下一步,中消协将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问题,如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强化汽车领域的商品和服务监督;聚焦汽车消费问题,推动相关立法完善;拓宽、畅通投诉渠道,监督企业落实义务等

  记者 刘超 北京报道

(编辑:熊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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