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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台全国首个童模保护机制:不满10周岁不能代言

2019-05-09 20:00:58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9日电 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9日消息,日前,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会同杭州市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出台《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童模保护机制。

  《意见》主要包括童模活动的范围、童模活动从业人员及童模监护人的法律责任、职能部门工作内容等,着重对不能使用或变相使用童工、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等予以规范,倡导童模活动应当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来源: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比如,童模活动中,不得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连续使用童模超过一周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导致童模辍学或变相辍学;不得连续活动超过4小时;不得让儿童穿戴不符合年龄、有违公序良俗的服饰,或引导儿童作不符合年龄、有违公序良俗的动作、行为;不得以殴打、谩骂等虐待方式对未成年人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意见》同时明确拍摄场所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干预,确保童模活动健康开展。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童模活动有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发现行政机关在未成年人义务教育问题、童工问题等权利保护方面履职不到位的,将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改纠正,对超期拒不整改纠正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高如是说。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表示,此次出台《意见》旨在通过加强童模行业规范,不让童模行业“野蛮生长”,避免儿童权益遭到漠视。

  一个月前,一位年仅3岁的“网红”童模妞妞被妈妈踢踹的视频引发了网友的热议。事件发酵后,童模母亲公开道歉称,视频上她在沟通教导中的稍大动作绝无伤害的想法,造成网友的误解。

  有媒体援引业内人士称,不少父母凭借抖音等平台将自己孩子打造成 “网红”,再签约成为童模赚钱。普通童模一天“工作”8小时,“日薪”平均4000元,网红童模则会更多,有的还要排队预约。围绕着各种儿童用品的推广,童模经济可达数十亿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徐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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