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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整治帷幕拉开,多地证监局年内至少开出9起罚单

2019-05-17 00:32:52 券商中国

  这类公司要小心了!监管整治帷幕拉开,聚焦三大违规问题,多地证监局年内至少开出9起罚单

  王蕊

  一场剑指咨询公司不当营销、违规经营及分支机构违规等问题的监管整治活动,正在拉开帷幕。

  5月14日,北京证监局在官网表示,针对违规高发的态势,北京证监局积极主动,多措并举,以现场检查和举报核查为抓手,集中开展一系列整治活动,从严查处2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下简称“咨询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并对6家机构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取得良好成效。

  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今年以来,北京、上海、大连等地的证监局,至少已开出9起针对咨询公司的监管罚单,监管措施包括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暂停新增客户、出具警示函等。

  监管出击严查两家机构

  根据北京证监局公告,目前,北京辖区咨询公司共计18家,咨询公司分支机构13家。2018年以来,辖区咨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举报投诉频发,超过200单,主要反映不当营销、违规经营及分支机构违规等问题。

  为此,北京证监局近期快速出击,对上海证券通投资资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上海证券通”)北京分公司及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大连华讯”)北京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稽查和行政处罚,有力整治咨询市场乱象,整肃行业纪律,净化市场环境。

  结合两个案例,北京证监局总结了针对咨询公司违规整治的三大举措。

  一是聚焦监管难点,率先处罚咨询公司分支机构。咨询公司违规设立大量分支机构,忽视合规管理,盲目推广业务,大肆招揽客户,举报投诉众多,成为当前监管难点。

  为此,北京证监局以分支机构违规经营为突破口,率先在系统内对咨询公司分支机构作出立案稽查和行政处罚,有力震慑咨询公司及分支机构。

  二是严惩不当营销,强化咨询机构勤勉尽责职责。目前,部分咨询机构为招揽客户,忽视营销合规管理,大量发布承诺收益或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已经成为咨询机构顽疾。

  例如,上海证券通北京分公司曾多次大量发送“只寻60%保底收益”、“一天一个板不是吹出来的”等内容高度相似、模式高度统一的营销话术,误导市场投资者,触及监管底线,北京证监局对此快速立案,严厉查处,及时整顿市场秩序。

  三是维护监管权威,对阳奉阴违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持有侥幸心理、不配合调查的咨询公司,始终保持着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

  例如,北京证监局发现上海证券通北京分公司逃避监管,现场检查前突击删除30部手机中的业务资料,占抽查手机数量比例高达56%;而大连华讯北京分公司在已被下发行政监管措施,明确要求其暂停新增客户期间不得开展新客户投顾服务的情况下,仍为新客户提供投顾服务,并报送虚假材料……北京证监局对此快速立案,快速审理,首次认定“毁损有关文件和资料”的行为,并坚决实施行政处罚,有力维护监管权威。

  多地证监局至少开出9起罚单

  根据各地证监局公告,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今年以来,北京、上海、大连等地证监局,至少已开出9起针对咨询公司的监管罚单,监管措施包括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暂停新增客户、出具警示函等。

  具体来看,9起罚单中共包括3个责令暂停新增客户,2个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个出具警示函、1个责令改正、1个责令改正及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其中,5月5日,上海证券通北京分公司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因“向投资人承诺收益、传播虚假或误导投资者信息”,“毁损有关文件和资料”被处以30万元和50万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今年2月22日,上海证监局就曾因“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未保存部分产品的营销留痕材料”,责令上海证券通改正及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而在4月26日,大连华讯北京分公司因“向监管机构报送的文件、资料有虚假陈述”被处以25万罚款。而2017年以来,这家机构至少被6地监管机构做出处罚决定,问题涉及虚假宣传、内控不到位等多个方面。

  问题聚焦三大漏洞待补

  经过进一步梳理相关证监局公告,券商中国记者发现,咨询公司主要存在问题可以划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不当营销。根据监管调查,一些营销人员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过程中,存在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甚至出现承诺收益等情况;也有营销人员为了业绩,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服务;或者个别营销文案内容涉及投顾产品收益等敏感内容。

  第二、内控不足。公司在业务推广、服务提供环节存在留痕档案缺失情况;公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时未告知投资顾问姓名、推荐理由和风险提示;分支机构存在独立业务团队,未能保证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与服务方式、业务规模相适应;证券投资顾问依据相关研究报告作出投资建议的,未向客户说明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日期;甚至有个别合同未按规定在服务协议中约定解除协议条款。

  第三、资质缺失。主要体现在部分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人员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以及咨询公司通过微信、APP等渠道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存在未公示或告知客户投资顾问真实姓名及证券投资咨询执业编码情形。

  华南某上市券商经纪业务人士告诉记者,现有法律法规对投顾的要求非常严格,哪怕是具备正规资质的持牌投顾,也要时刻注意要对客户进行完整的风险揭示、提供投资建议时要符合风险合规要求,以及可以提供建议但是绝对不能代替客户进行交易操作等。

  高压持续,监管提示风险

  事实上,监管对于咨询公司的违规多发的趋势早有察觉。根据证监会1月11日发布的数据,2018年,证监会共对58家咨询机构或其分支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其中对35家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的,已实施行政处罚或启动立案稽查程序。

  按照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咨询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夸大、误导性的营销宣传;不得承诺投资收益;不得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从业资格。

  证监会还提醒广大投资者,在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前,应当核实服务机构及人员是否持有合法资格及是否存在被限制业务情况。具体信息可在证监会网站“监管信息公开目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其中已被证监会采取暂停新增客户行政监管措施的机构或被协会采取暂停执业纪律处分的人员已经明确列示。投资者在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发现咨询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也可以拨打相关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徐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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