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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某私募基金“爆雷”,证监局已介入并移交公安

2019-05-20 18:45:15 21世纪经济报道

  深圳某私募基金“爆雷”,证监局已介入并移交公安

  21财经APP 元劳谦 深圳报道

  私募基金“爆雷”违约近期频发,多是踩雷上市公司。但也有私募因涉嫌承诺收益、违反合格投资者制度等,被投资人向监管机构举报。

  5月17日,数位私募投资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他们所投资的一家位于深圳的私募基金自今年1月开始陆续出现逾期,当地证监局已经受理此案。

  根据深圳证监局《答复函》,深圳恒汇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恒汇兴”)、深圳荧兴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荧兴源)等私募基金,存在产品未办理备案手续、向非合格投资者募资、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报告管理私募投资运作情况的信息不准确、未妥善保管私募基金投资决策和合同等问题。

  该局已对恒汇兴、荧兴源及两家公司实际控5制人王坤采取了出具行政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此外,针对核查中关注到的公司涉嫌刑事犯罪的相关线索,该局已依法移送给深圳市公安部门。

  5月20日,因涉嫌刑事犯罪线索已经移交公安部门,深圳证监局表示不方便再作回应。

  私募基金为“异常机构”

  多位投资人向记者表述称,自今年1月以来,陆续有投资人已经无法收到荧兴源的私募基金的兑付资金,出现逾期。

  目前,暂无权威数据指出上述未兑付私募基金的规模有多大。据投资人向记者转述,该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王坤曾透露,存量的无法兑付规模在7.4亿元,“是王坤自己说的,也是各个地方的区域经理们认可的数字,这个数只小不大”。

  在产品未兑付之后,今年4月开始,多位来自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的投资人来到深圳,要求与该私募基金的法定代表人王坤见面,协商解决私募基金未兑付一事。

  根据天眼查数据,荧兴源的法定代表人均是王坤。其中,荧兴源注册资本3000万元,王坤直接持股比例75%,又通过恒汇兴共同持股荧兴源。恒汇兴注册资本3000万元,王坤与另一名为朱跃华的人士,分别持有恒汇兴62%、38%的股权。

  5月2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查询,恒汇兴、荧兴源均于2014年先后完成私募基金登记,但两家机构均已被标注为“异常机构”。异常原因是未按要求按时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根据天眼查数据,王坤名下有多家公司,在34家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在45家公司担任股东,其中包括数家P2P网贷平台、商业保理公司、财富管理公司等。

  根据披露的公开资料,王坤于2002年至2007年在中国联通海伦分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财务经理;2008年-2009年,在赛富亚洲基金担任投资银行部投资经理;2009年-2012年在中投证券市场部担任市场部经理;2012年-2013年,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担任市场部投融资经理;2013年-2018年,担任深圳市恒汇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私募或陷流动性危机

  根据投资人提供的材料,荧兴源等通过多家工商实体向投资人兜售私募基金,既有上述荧兴源、恒汇兴两家私募基金,也有前海荧兴源(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辽宁荧兴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

  一位投资人表示,他于2018年2月在辽宁荧兴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确认函与合同上标明收益利息是12%,投资期限1年。但是在2019年1月才拿到拿到合同,合同不是本人签字。

  另一位投资人提供的一份名为“恒汇兴·特殊资产FOF私募基金(四期)”的合同文书显示,该基金规模1亿元,期限1+1年,投向特殊资产处置类、城市更新项目、资产并购项目、清洁能源产业私募基金产品。该基金的募集账户是招商银行深圳时代广场支行。业绩比较基准为12个月11%,24个月13%。

  另有投资人表示,荧兴源业务员向其表示投资项目是一两折拿到的不良资产,这也是投资人对项目“动心”的原因。

  今年1月,荧兴源的部分私募基金陆续开始出现未兑付现象。荧兴源与投资人协商对付问题,在对付协议中给出的理由是:受人民银行和平安付支付限额、债务人拖欠还款等问题影响,公司支付通道打款限额每日仅100万元。

  不过,对于该私募基金的投资资产情况,外界仍不得而知。出现逾期后,荧兴源于2月13日向投资人发出《客户告知书》中披露该公司目前的9个项目及资产估值,包括:大梅沙奥特莱斯64套商铺,估值2.4亿元;龙悦庭预期销售回款3亿元;盘锦大农业项目价值9000万元的物业抵押;佛山应收账款1.1亿元;深圳蛇口物业估值4700万元;长春伟峰自有物业估值2000余万元;保定茂业自有物业估值1500余万元;上市公司债权1000余万元;其他应收债权6000余万元。

  该公司在《客户告知书》中称,目前阶段保证了大梅沙和龙悦庭的项目进程,就能保证在市场严冬中存活下来。

  若上市投资项目真实存在,则荧兴源的或为面临流动性压力。有投资人表示,3月与荧兴源协商达成兑付方案,其中一半自4月起每月兑付10万元,剩余一半续投半年期。不过,该方案也未兑付。

  此后,多位投资人遂于5月进入荧兴源所在的深圳京基一百大厦46楼的办公室,荧兴源公司随后人去楼空。投资人并开始向证监局、公安等机构投诉,并以“保护证据”等名义滞留在荧兴源原办公室。

  证监局已向公安移交线索

  在我国,私募基金施行合格投资者制度,“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私募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主体进行募集。

  不过,多位投资人指责称荧兴源向单个投资人募集的资金额度不及100万元,违反合格投资者制度。多位投资者现场表示,其在荧兴源的投资额度在23万元、70万元、80万元、180万元乃至340万元不等。一位投资人称,原因是业务员解释其“FOF基金可以拆分”。

  在投资人举报后,地方证监系统、公安已经介入。

  5月17日,投资人向记者出示的材料显示,深圳证监局已于5月10日向投资人出具的《答复函》,深圳证监局表示,经查,恒汇兴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向非合格投资者募资、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向基金业协会报告管理私募基金产品投资运作情况的信息不准确、未妥善保管私募基金投资决策和合同等问题。

  荧兴源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和管理过程中,存在向非合格投资者募资、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正确评估、向基金业协会报告管理私募基金产品投资运作情况的信息不准确、未妥善保管私募基金投资决策和合同邓资料等问题。

  深证证监局在《答复函》表示,上述问题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局已对恒汇兴、荧兴源及两家公司实际控5制人王坤采取了出具行政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此外,针对核查中关注到的公司涉嫌刑事犯罪的相关线索,该局已依法移送给深圳市公安部门。

  关于投资人与恒汇兴、荧兴源之间涉及本息兑付的民事权益纠纷,深圳证监局建议投资人根据合同相关条款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5月20日,深圳证监局回复记者查询时表示,因涉嫌刑事犯罪线索已经移交公安部门,不方便再作回应。

(编辑:熊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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