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1日电 据上海市人社局官网21日消息,日前,上海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6月起,上海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执行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
上海 中新经纬 摄
高温津贴发放条件
《通知》要求,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工作“一半在露天”,该不该发高温费?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高温津贴发多少
6月起,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执行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
高温津贴怎么发
《通知》明确,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微信号“上海发布”的解读,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这也就意味着企业在计算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时,也应将夏季高温津贴计算在内。
“上海发布”称,夏季高温津贴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高温津贴为何调整
《通知》称,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调整,考虑了近年来本市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听取了工会、企业等方面的意见,旨在更好地保障夏季高温作业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也兼顾了企业的承受能力。(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