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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改动科创板注册申请文件,中金两保代遭处分、收警示函

2019-05-21 19:54:04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1日电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违规改动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函等注册申请相关文件,在上交所采取纪律处分的基础上,证监会对上述两名保荐代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上交所网站公告,万久清、莫鹏受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指派,在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担任具体负责人。

  上交所指出,经查明,2019年4月28日,在向上交所报送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问询回复》)及同步报送的更新版招股说明书中,万久清、莫鹏作为保荐工作具体负责人,擅自多处修改了招股说明书中有关经营数据、业务与技术、管理层分析等信息披露数据和内容,并由此同步多处修改了上交所问询问题中引述的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上述修改,未按上交所要求采用楷体加粗格式标明并向上交所报告,也未按照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中金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报送公司内核部门审核把关。违规行为发生后,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能认识到行为的错误,并按照要求予以改正。

  上交所表示,基于查明的事实,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是本次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上交所按照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意见,对其予以通报批评。该纪律处分决定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质量评价和诚信档案。

  上交所认为,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同时也说明中金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在保荐代表人业务管理、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就此,上交所已对中金公司另行采取了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督促其在科创板相关发行上市申请项目中,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和保荐代表人监督管理。

  据证监会官方微信号“证监会发布”消息,经调查核实,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上交所采取纪律处分的基础上,证监会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两名保荐代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证监会认为,注册申请相关文件是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注册申请文件受理后,未经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同意不得改动。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和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科创板各项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事项报告等义务,积极配合审核工作,全力确保申报质量。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加大对科创板保荐业务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的法定职责,做好尽职调查和信息披露工作,充分把控项目风险,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推动科创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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