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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民间借贷纠纷成虚假诉讼“重灾区”

2019-05-22 16:50:34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2日电 今日(22日),最高检召开“打击虚假诉讼 共筑司法诚信”新闻发布会。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元明指出,近年来,虚假诉讼在民商事审判多领域频发,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离婚涉财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几类。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元明 图片来源:高检网 钟心宇摄

  会上有记者提问,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集中在哪些领域?近年来有哪些新变化新花样?

  元明表示,近年来,虚假诉讼在民商事审判多领域频发,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离婚涉财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几类。其中,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事实简单,合同履行的路线短促,成诉的证据要求低,除借据外,汇款凭证可通过银行交易后将款项返回打款者的形式轻松获取,尤其是在诉讼经验丰富、深谙技巧的高手策划包装下,虚假诉讼的证据形式在外观上更加规范、真实而不易被觉察,致使民间借贷纠纷成为虚假诉讼的“重灾区”。

  元明指出,随着虚假诉讼案件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检察机关涉足的案件类型不断增多,监督领域也在不断扩展。在以下方面有新变化、新花样:积极发现、查处涉及黑恶势力的虚假民事诉讼案件;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道路交通事故等虚假诉讼案件监督力度;着力查办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拆迁安置、房地产权属、建设工程合同等领域虚假诉讼案件。

  元明还指出,对于机动车保险、医疗保险、企业财险等保险理赔类虚假诉讼案件,涉及虚假仲裁、虚假债权公证、虚假公示催告、虚假司法确认等领域的虚假诉讼案件,加大发现与查处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补充指出,虚假诉讼主要是财产纠纷,跟债有关,双方恶意串通、虚构债务,主要要达到两个目的,一个是逃避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要归还的债务。二是通过虚假诉讼去拿到按照正常的法律规定或者程序拿不到的钱。总结来看,虚假诉讼的目的一是获取不正当利益,二是规避法律。(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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