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视界>>正文

重庆养犬新规施行 遛狗不拴绳或被罚款

2023-06-01 14:17:59 中国新闻网

  重庆养犬新规施行 遛狗不拴绳或被罚款

  《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重庆实行养犬分区管理,区县(自治县)城市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区县(自治县)城市建成区以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可饲养一只犬;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无违法养犬行为记录的,可申请再饲养一只,但饲养总数不得超过2只。

  《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按照各自禁养犬只种类目录规定,不得饲养相应的烈性犬、攻击性犬。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不系犬绳或者不佩戴犬牌,所系犬绳长度超过1.5米等不文明行为,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还规定,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不立即清除,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对养犬人和管理人处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百元以下的罚款。放任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记者 肖江川)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杨京川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