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金融>>正文

央行再发话安抚市场:接管包商银行属个案 中小银行没出现异常

2019-06-05 17:01:59 中新经纬
资料图 中新经纬摄
资料图 中新经纬摄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5日电 自5月24日央行、银保监会接管包商银行以来,相关话题被金融市场热议至今。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就进一步推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召开专题座谈会,会议强调,包商银行被依法接管完全是一个个案,目前,中小银行整体没有出现异常,流动性较为充足,各项流动性指标整体处于正常水平。要客观冷静看待,保持定力,不要相信市场上的一些谣传。

  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官网5日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就进一步推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召开专题座谈会,中小银行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34家各类型金融机构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金融机构关于包商银行被接管以来流动性管理工作、业务开展情况,近期市场的动向、关注的焦点及担心的问题,与会机构畅所欲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有关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发言。

  会议指出,包商银行出现严重的信用危机,触发法定的接管条件被依法接管完全是一个个案。目前,中小银行整体没有出现异常,流动性较为充足,各项流动性指标整体处于正常水平。希望大家客观冷静看待,保持定力,不要相信市场上的一些谣传。

  接管工作开展以来,对市场普遍担心和集中反映的问题,人民银行及时进行了回应,明确了相关政策,并采取了有效措施防范金融市场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前期,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与金融机构保持顺畅沟通,并多次进行深入调研,下一步仍将持续密切跟踪金融市场动向,高度关注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流动性状况,倾听市场声音,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对于出现临时流动性问题的中小银行及时给予支持,对于制造谣言、传播谣言、制造恐慌情绪的严肃查处。

  会议强调,人民银行将依法履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职责,充分保障包商银行各类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坚定、坚决贯彻落实总行的决策和部署,及时准确传导总行政策意图,防范化解辖内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更好地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支持上海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5月24日和5月26日,央行两次发布答记者问,对于接管包商银行的原因,央行称,“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在6月2日的答记者问中,央行对接管原因做了进一步解释。央行表示,包商银行的大股东是明天集团,该集团合计持有包商银行89%的股权,由于包商银行的大量资金被大股东违法违规占用,形成逾期,长期难以归还,导致包商银行出现严重的信用危机,触发了法定的接管条件被依法接管。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此前已经强调,“关于包商银行被接管,完全是一个个案,我们需要客观冷静看待。”

  首先,采取接管措施,条件是非常严格的。只有当一家商业银行出现《商业银行法》第64条“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8条“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情形,再不接管将严重损害广大客户合法权益特别是存款人存款安全时,才会采用这样的方式处置。

  第二,对包商银行的接管是严格依法进行的。对各类债权人的债权保障首先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对大额债权人债权保障中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等问题,尊重合同,激励市场主体积极履约。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对于签署债权收购与转让协议,平等协商、自愿签署。未予先期保障的债权也继续保留,债权人依法参与后续受偿。

  第三,对包商银行债权人的债权保障程度比较高。这次对包商银行接管后,采用存款保险基金和央行出资,进行收购承接,对包商银行的各类债权人给予充分的保障。对个人客户和5000万元及以下的对公和同业机构客户的本息给予了100%全额保障。对于5000万元以上同一大额债权人的本息,按债权净额先期进行保障,预计平均保障比例可在90%左右。上述保障标准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各类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次按照收购承接的思路,就是为了有效避免直接清偿、保障程度低等问题。目前看,由存款保险基金出资、央行“最后贷款人”依法支持,实施收购承接,是一种比较稳妥的方式。

  据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接管包商银行一周以来,接管托管工作进展顺利。包商银行各类债权人权益得到维护:一是520万个人储户和20余万个人理财客户已得到全额保障;二是债权金额在5000万及以下2.5万户对公和同业客户已得到全额保障;三是包商银行5000万元及以下承兑汇票得到全额保障,5000万元以上得到不低于80%保障。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包商银行各项业务经营正常,营业网点秩序井然,各类业务照常办理。事实上,接管后,包商银行已获得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存款保险基金的有力保障,上周五同业存单发行已得到市场认可。目前,大额债权收购与转让协议签署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新经纬APP)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