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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退保黑手伸向个人借款保证保险 多地银保监局提示风险

2020-06-12 21:17:51 澎湃新闻

  代理退保黑手伸向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多地银保监局提示风险

  澎湃新闻记者 胡志挺

  自银保监会提示“代理退保”风险后,又有多地银保监局先后提示这一风险。而在这背后,是“退保黑产”的愈发猖獗,“代理退保”的触角已从此前的主要涉及传统寿险、健康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逐渐延伸至个人借款保证保险。

  6月8日、6月9日,甘肃银保监局、海南银保监局先后发布关于个人借款保证保险的消费提示。甘肃银保监局表示,对于一些非法机构以牟利为目的,以“可办理全额退保”为由,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平台等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的,要提高警惕。

  所谓个人借款保证保险,是由投保人(即借款人)向保险公司购买的一种保险产品,用于投保人(即借款人)增信,当借款人不能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所欠借款时,由保险公司向放款机构赔付借款本息余额。保险公司赔付后,该笔贷款债权并不会消失,只是由放款机构转移至保险公司继续进行追偿。

  当下,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打着替消费者“维权”旗号,称消费者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或“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等,挑唆、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终止正常的保险合同,使消费者丧失风险保障。

  一家位于上海的保险机构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从去年开始就发现好几起带有明显“代理”迹象的恶意退保,而且都是针对借款保证保险的,话术高度相似带有明显的组织性。同一个手机号码,为多个不同的客户退保;同一个客户名字,但每次来要求退保的声音和来电号码都是不一样的。

  据该人士透露,从投诉材料看,这些“代理退保”的投诉材料往往格式化痕迹明显、口径雷同,主要体现在:投诉理由都相对集中在不知情投保、捆绑销售上,并且集中借款逾期情况较多。这些“代理投诉”往往有较强的组织性,并有明显的“黑色”利益链。

  近几天,西南某城市的13家保险公司联名致信地方金融监管局,举报当地一家企业咨询管理公司从事恶意代理退保业务。这13家公司囊括了当地人身险市场大部分中外资市场主体,署名靠前的几乎都是当地的龙头保险公司。

  黑龙江银保监局在5月20日发布的风险提示中直言,“代理退保”行为绝非真正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是一小部分人借以牟利的手段。

  广西银保监局在6月1日发布的风险提示中表示,正常退保应由投保人本人与保险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办理,不要轻信他人承诺可以代理无条件退保。“代理全额退保”不是从消费者利益出发,而是为了达到从中牟利的目的。

  “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的需求决定是否办理退保,且需要注意,退保后如果想再次购买保险,可能会因年龄增长以及健康状况变化,导致人身险保费上升、重新起算责任免除期,甚至不再符合投保条件;退保保证保险,可能无法获得增信支持,贷款出现逾期或违约,将会记入个人征信记录。”广西银保监局表示。

  上述人士表示,这些不法分子自称“职业维权人”,挑唆借款人采取恶意投诉的方式达到不交保费,甚至不还剩余本息的目的。在所谓的“代理退保”过程中,不仅从中收取高额“代理费”,还会以代表用户投诉为由,收集用户的银行卡、身份证、保单等个人重要信息进行倒卖。更有甚者向保险公司提出“劝退投诉人”的方案,索要高额“调节费”,以获取非法个人利益。

  4月9日,银保监会曾发布《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提醒消费者充分考虑自身保险需求,谨慎办理退保。同时还要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

(编辑: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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