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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科创板相关金融民商事等纠纷拟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辖

2019-06-17 17:46:2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17日电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高院”)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通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相关情况时称,对因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引发的相关金融民商事纠纷和涉金融行政纠纷,探索由上海金融法院实行集中管辖。

  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案件17万件,标的总金额1400余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大关。其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2264件,同比上升86%,成为所有金融案件中数量排名前五的案件类型。

  据悉,此次发布的《若干意见》共29条,内容涵盖司法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重大意义、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及具体措施等。

  发布会称,考虑到科创板采取具有包容性的上市条件,同时科创板上市公司均为创新性企业,发展前景具有相对不确定性,可能引发较大的市场波动,上海法院将从立案管辖、案件审理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金融审判机制。《若干意见》指出,上海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对因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引发的相关金融民商事纠纷涉金融行政纠纷探索由上海金融法院实行集中管辖

  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妥善处理涉科创板纠纷案件方面,《若干意见》针对涉科创板刑事、商事、金融等各类纠纷,提前研判注册制下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差异表决权安排等改革创新带来的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作出相应司法安排。

  此外,发布会还通报,针对科创板可能引发的涉众性矛盾纠纷,上海法院将在作出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判决和首份示范判决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示范判决机制。并且,将组建专业审判团队承担涉科创板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提升涉科创板纠纷案件的审判专业化水平。

  上海高院金融庭副庭长宋向今表示,科创板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交易规则等方面均作出了大胆尝试,而有关制度规则供给相对不足。对于具有规则意义的典型案件,法院将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权衡多种价值考量,确定合理的裁判标准,最大限度减少法律适用不统一问题。(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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