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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类借壳花样翻新 监管层聚焦一致行动人认定

2019-06-20 07:33:08 21世纪经济报道

  创业板类借壳花样翻新 监管层聚焦一致行动人认定

  庄可 深圳报道

  随着宏观环境变化,中小上市企业融资难、经营难,部分创业板企业正通过重大资产方式进行“重生”,但由于创业板不允许借壳,个别公司选择绕道借壳上市“脱困”。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今年上半年以来,约有7单创业板企业出现类借壳行为。对此,监管层通过一致行动人的认定、增减持安排、是否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等方面重点落实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有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借壳诉求一直都在,市场对类借壳的舆论态度不应过度否定,只要能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都值得鼓励。

  类借壳大有需求

  近期,创业板出现一单国资买壳后进行三方交易的案例。智慧松德(300173.SZ)公布重组预案,计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超业精密88%股权,同时配套募集资金4亿。

  根据披露,实际控制人在交易完成以后仍然是佛山市国资委,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借壳。

  值得注意的是,这家创业板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今年1月作出变更,仅5个月后新资产就注入,行动力迅速。

  早在2018年11月,智慧松德实际控制人以及多名大股东,将部分股权转让给佛山公控,持股比例合计18.83%;今年1月实际控制人进一步向佛山公控转让7.45%股权,并变更实际控制人。

  智慧松德2018年净利润亏损8.34亿,今年一季度业绩未有改善迹象,扣非后净利润亏损26.28万元,同比减少102.59%。佛山公控此次进场并操刀重大资产重组,此举在业内被解读为“纾困”。但对于标的而言,则实现了变相借壳。

  事实上,创业板不少企业计划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式焕发新生命力,其中部分案例疑似绕道借壳。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Wind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8日,今年以来创业板上市公司推进的24项重大资产重组中,除智慧松德以外,另有6家出现“类借壳”情况。

  6月18日公告并购重组事项收到证监会反馈意见的华铭智能(300462.SZ),计划通过发行股份、可转债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聚利科技100%股权,同时用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方案曾引起监管层提出是否存在规避借壳的问询。另一单案例——梅安森(300275.SZ)重大资产重组,也被监管层提出同样的质疑。

  此外,迪威迅(300167.SZ)定增收购双赢伟业75.3977%股权;山鼎设计(300492.SZ)定增收购赛普健身80.35%股权;全通教育(300359.SZ)定增收购巴九灵96%股权等案例均被市场质疑存在规避借壳的行为。

  通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上述提及的创业板公司盈利能力普遍较差。迪威迅连续两年亏损;全通教育连续两年业绩下滑,并在2018年亏6.4亿。梅安森去年净利润亦为负值。山鼎设计尽管未亏,但净利润规模持续低于3000万水平。

  在市值方面,上述公司均为小市值公司,在14-40亿区间内,符合一个“壳”的特征。

  北京一家券商投行人士向记者表示,“我们近期接触到有标的希望借壳创业板,我们正在做方案研究,根据双方的情况设计如何规避借壳。”

  在他看来,类借壳行为不应被过度批判。“我们了解到一些中小上市企业在近两年来经营非常困难,并购重组是帮助上市公司提高盈利能力最有效的方式,只要是盈利能力较强的标的,能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无论是否为借壳,都应该得到鼓励。”

  控制权稳定性被重点关注

  由于创业板尚未允许借壳,监管层针对疑似借壳的行为提出较多细致的问询。

  深圳一家券商投行人士向记者解释,由于标的体量通常比上市公司大,因此需在控制权问题上进行规避。“一般来说,交易双方实际控制人在重组完成后的持股差距不能太小。那么一致行动人的认定或解除;募集配套资金是否被交易双方实控人认购;增减持行为等,都会导致双方持股差距的变化。这就是监管层的关注重点。”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深交所的问询函梳理,山鼎设计、梅安森、华铭智能、全通教育的重组方案均被监管层提出关于“一致行动人关系”的问询。

  比如上述华铭智能案例中,标的股东韩智、桂杰、韩伟等7人是业绩补偿方,且7人共同投资两家公司股权,在考虑可转债换股以及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交易完成后7人将合计取得持股比例24.62%;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张亮持股比例27.36%,双方仅仅相差2.74%。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7名业绩补偿方之间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如否,要列举反证。

  同时,对于类借壳案例,监管层还问询交易对方是否有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安排;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如何保障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此外,还要求结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质押情况,核实说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是否存在控制权变更风险。

  在整合风险上,监管层强调控制标的的有效性,即要求披露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 、整合风险以及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

  前述深圳券商投行人士补充道,并购后若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极大变化,也有类借壳的嫌疑;这也是监管层审核重点。

  根据记者梳理,迪威迅在回复深交所问询时表示,并购重组若完成,主营业务构成将出现明显变化。具体而言,新增通信设备收入,将占主营业务收入82.93%,上市公司原有的综合信息化建设收入和园区建设收入比重分别由90.23%和9.77%降低至15.40%和1.67%。

(编辑:熊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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