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房产>>正文

深圳阶段性上调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至80%

2020-07-01 18:11:22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日电 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官网1日消息,深圳对用于支付房租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至80%。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官网提到,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2020年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自2021年1月1日起,恢复执行《提取规定》中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额度标准。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指出,租房月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阶段性提高到80%,预计全市将增加约25亿元提取资金支持职工租房。

  此外,6月29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文称,自2020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深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31938元(2019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646元×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吴晓薇)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