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宏观>>正文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展览活动如何开展?三部委发指导意见

2020-07-06 16:37:18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6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6日消息,商务部、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展览业防控和应变能力,确保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项展览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六项原则,即属地管理原则、群防群控原则、科学专业原则、分级分类原则、动态调整原则、风险可控原则。

  《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展览活动举办地防控责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展览活动举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负责制定展览活动期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展览场所单位承担展览活动疫情防控现场管理责任,负责展览场所防疫消杀、通风保洁、现场疫情防控设备、相关防疫物资、应急处置场地的安排配置。

  其他展览活动参与者承担联防联控责任,要按照展览活动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科学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如在现场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要立即自我隔离并及时通知疾控工作人员。

  《指导意见》提出,地方政府要支持和鼓励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做好展览活动,采取线上预登记、错峰观展、人员限流、实名入场等方式,做好展商观众注册、安检、门禁、自助取证、顺序入场、精准对接等服务工作。

  《指导意见》还明确,展览活动举办单位和展览场所单位要根据展览活动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做好现场应急医疗、人员隔离、消防安全、防疫物资配备等服务保障安排;要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严格遵循信息必验、身份必录、体温必测、消毒必做、突发必处的“五必”要求。

  《指导意见》明确了展览活动举办单位的防控责任,展览场所的防控责任,服务商、参展商的联防联控责任,餐饮管理防控措施及垃圾处置防控措施。

  如展览活动举办单位的防控责任方面,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展览活动的安全防护要求及健康查验程序,做好注册人员健康状况信息核验和登记,对展览活动参与人员实施健康排查,确保人员信息可追溯。

  餐饮管理防控措施方面,餐饮服务商必须具备法定经营资质,做好服务人员的卫生防护,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防控措施的规定开展工作。设立专用就餐区,间隔安全距离取餐用餐。(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湘依)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